法律分析:按所付郵費3倍進行賠償。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五條 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范圍內的郵件和匯款的損失賠償,適用本章規定。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范圍以外的郵件的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郵件的損失,是指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以上便是 快遞損壞 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
法律客觀:《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標準如下: 1、保價郵件發生丟失、完全損毀的,按保價金額賠償; 部分損毀或短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最高不超過保價金額,同時退還已收取的郵費。 2、未保價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的,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最高 賠償金 額不超過所付郵費的六倍,同時退還已收取的郵費。 如該 賠償標準 不足以彌補損失,請根據寄遞物實際價值選擇等值保價服務。 3、郵件發生延誤的,國內特快專遞郵件以承運人對外公布的全程時限為標準,退還已收取的郵費; 國內快遞包裹郵件以普遍服務公布的時限為標準,退還已收取的郵費。
法律客觀:《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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