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被執行人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
2、影響不同:被執行人,在被執行完畢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無上述失信人員要承擔的失信后果。失信被執行人會被法院納入征信系統,全國聯網,未來對此人的信譽系統都產生巨大影響,包括無法信貸,無法辦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費等;
3、法律確認不同:被執行人就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前身,一旦確定就是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就是在法律意義上被認定失信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照法律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隨著貸款的發展,個人征信已經變得非常重要,很多銀行都禁止了法院被執行人申請,其實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是不同的兩種情況,很多人都不能區分,下面就和大家說說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
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
【1】定義不同
被執行人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
【2】后果不同
被執行人,在被執行完畢后,就和可以恢復和一般人一樣,無無需承擔的失信后果。失信被執行人會被法院納入征信系統,一旦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就無法辦理任何信貸業務,還會被限制高消費、影響子女讀書等等。
一旦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基本能夠申請貸款的幾率為零,還會處處受限制。所以一定要按時還款,保持良好的個人征信。
1、角色定義不同:被執行人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
2、影響不同:被執行人,在被執行完畢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而失信被執行人會被法院納入征信系統,全國聯網,未來對此人的信譽系統都產生巨大影響。
3、法律確認不同:被執行人就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前身。一旦確定就是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就是在法律意義上被認定失信的人。
法院被執行人注意事項
被執行人在收到執行通知后,應當按照指定期間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依法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如實申報自身財產。對逾期未報、少報財產,或拒絕提供財產狀況證據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搜查,并追究被執行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查明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和履行義務能力,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進行傳喚,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拘傳。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被執行人、百度百科-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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