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傾銷稅是什么意思?
反傾銷稅是指一國對本國進口商征收的一種關稅,以防止其他國家傾銷。根據《GATT 1994》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一國的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方式出口到其他國家,從而對締約國領土上的既定產業造成物質損害或物質傷害的威脅,或嚴重阻礙在該國建立新產業,這種行為構成傾銷。在實踐中,抵制傾銷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措施是征收反傾銷稅。
反傾銷稅是進口國家對在本國實行傾銷的進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種進口附加稅,目的是抵制外國商品傾銷給本國生產和市場帶來的嚴重危害。傾銷是出口商以低于本國國內市場價格或低于正常價值在其他國家進行商品銷售的行為。對進口經營者征收反傾銷稅后,會增加進口此類商品的成本,然后轉向進口其他國家或購買國內產品等價格較高的產品,從而減少對國內產品的影響,從而維護國內產業的利益,抵御惡性競爭。
征收反傾銷稅必須符合的要求
1、該產品存在以低于正常價值水平進入另一國市場的事實。
2、傾銷對某一成員方的相關產業造成重大損失。
3、損害與低價傾銷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由上可知,反傾銷稅是指一國對本國進口商征收的一種關稅,以防止其他國家傾銷。一國的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方式出口到其他國家,從而對締約國領土上的既定產業造成物質損害或物質傷害的威脅,或嚴重阻礙在該國建立新產業,這種行為構成傾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條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約和監督管理制度。
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對下級稅務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廉潔自律準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復議的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第十二條
稅務人員征收稅款和查處稅收違法案件,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者稅收違法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反傾銷法規定反傾銷稅是如何計算的
法律分析:反傾銷稅稅額=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 第四十一條 反傾銷稅應當根據不同出口經營者的傾銷幅度,分別確定。對未包括在審查范圍內的出口經營者的傾銷進口產品,需要征收反傾銷稅的,應當按照合理的方式確定對其適用的反傾銷稅。
反傾銷法是什么意思
反傾銷法
antidumping laws
一國認為輸入的外國商品系進行傾銷時,在應征的進口稅外,再課以傾銷稅(或稱反傾銷稅),以保護本國有關產業的立法。又稱反傾銷關稅法。反傾銷稅額按傾銷差額征稅。這種加重征收關稅以制止外國傾銷的辦法,有的國家在稅則法中予以規定,有的則制訂單行的反傾銷法。
反傾銷稅在19世紀就已為歐美國家所采用。專門制定反傾銷法的國家以加拿大為最早。繼起效法的有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等。美國的《1921年反傾銷法》在國際上被公認為是內容比 較完整的立法,后為 1947 年《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第六條關于反傾銷的條款所吸收。由于第六條的規定仍欠具體,實施時易生爭議, 1964 ~1967 年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組織的多邊談判(肯尼迪回合)中對第六條加以具體化,制訂了《 實施關稅及貿易 總協定第六條的協議 》,簡稱《 1967年反傾銷法典 》 。該法典于 1967 年6月30日通過,1968 年7月1日生效 。當時接受《法典》的有18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日本和 歐洲共同 市場諸國。這些國 家大多 根據《法典》修訂或重訂本國的反傾銷法,以便與《法典》協調一致。1973~1979年在新的一輪多邊談判(東京回合)中,又對《法典》進行了修改。修訂后的正式名稱如舊,簡稱《反傾銷法典修訂本》。修訂本共分3部分 ,16條,57款,1980年1月 1 日生效 。已有許多國家根據這個修訂本修訂了本國的立法。例如,美國廢除了《1921年反傾銷法》,而根據上述修訂本在《1979年貿易法》中規定了反傾銷的條款 。因此,這個修訂本可說是當前一部國際性的反傾銷法。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第六條中,涉及反傾銷問題的主要是第一款:締約國認為對傾銷應予譴責,此即一國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進入另一締約國流通領域,并使另一締約國境內已建立之產業受到實質性之損害或構成此項威脅,或實際上使其國內產業延遲建立。就本條款而言,一項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進入進口國的流通領域是指該項產品從一國輸往另一國的價格:①低于出口國國內以正常交易途徑提供消費的相同產品的可比價格。②如無這種國內價格,則為低于:a.以正常交易途徑輸往第三國的相同產品的最高可比價格;或低于b.該項產品在原產國的生產成本合理地加上銷售費用和利潤。《反傾銷法典修訂本》便是對上款中所涉及的問題 ,包括傾銷價格、相同產品與國內工業、實質性損害、傾銷的調查、反傾銷稅、反傾銷實踐委員會、對發展中國家的照顧等諸方面做了具體的規定。
《反傾銷法典》雖具有國際性,但它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作用是不同的。發達國家常常利用它作為其保護主義的根據,發展中國家則可借此為保護民族產業進行合法斗爭。
相關推薦:
反傾銷稅是怎樣規定的(征收反傾銷稅的條件是什么)
老師體罰學生怎么辦(老師體罰學生怎么辦)
老賴和被執行人的區別(被執行人和老賴區別)
親子鑒定有哪些程序(親子鑒定流程怎么走)
環境污染賠償責任(環境污染損害責任是怎么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