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絕密級——關鍵性商業秘密。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比如配方、生產工藝、圖紙等,一旦泄密,企業可能會遭致滅頂之災。(2)機密級——重要性商業秘密。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這一類商業秘密是具有重大價值的,比如客戶名單、經營策略與技巧,招投標等,它們的泄漏會使企業大傷元氣。(3)秘密級——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遭受損害。除以上兩類外的商業秘密的情報資料,都可歸入這一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四)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本條第一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本法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商業秘密基本上有兩類。一類,商業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專利性要求的發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夠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這可能是客戶名單,或發明高度不夠從而不能被 授予專利權 的制造方法(雖然它們有可能作為實用新型獲得保護)。另一類,商業秘密可能涉及符合專利性要求且可以通過專利進行保護的發明。在后者情況下,中小企業將面臨一種選擇:申請發明專利,或保持其作為一種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的一些好處包括——— 商業秘密保護 具有不受時間限制的好處(專利一般可達20年)。因而,只要商業秘密不向公眾泄露,其保護就可無限期地繼續。商業秘密不需交納注冊費(雖然涉及使信息保持機密的費用可能很昂貴)。商業秘密可以立即生效。商業秘密保護不要求遵守諸如向政府部門披露信息的規定。然而,也存在著一些把機密商業信息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的不利之處,尤其是當該信息符合專利性的規定時:如果該秘密包含在一種創新產品中,其他人可能能夠查出它,對它進行解剖和分析(即對它實施“反向工程”),并發現該秘密,從而有權使用它。事實上,商業秘密保護并不具有排除第三方對該商業秘密進行商業使用的排他權。一旦該商業秘密被公開,任何人都可以獲得它并任意使用。商業秘密的實施比專利要困難得多。賦予商業秘密的保護水平隨國家不同變化較大,但通常認為保護水平較弱,尤其是與專利授予的保護相比。商業秘密可能會由開發該相關信息的其他人通過合法的手段獲得專利。
法律客觀:《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 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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