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的格式要求是什么?
一、 判決書 的格式要求是什么? 判決書的格式要求具體如下: 按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 訴訟 文書格式的要求,此判決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 首部 ⒈標題 分兩行書寫,第一行寫法院名稱,第二行寫文書種類,即“ 民事判決書 ”。 ⒉編號 在標題右下方寫編號,表述為“[年度]×民初字第××號”。如系 經濟糾紛 案件,案件性質代字為“經”字。 ⒊訴訟參加人及其基本情況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訴訟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訴訟的,應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提起反訴的,在判決書中還應表明各自當事人在反訴中的稱謂,如“原告”、“被告”。當事人有訴訟 代理 人的,應寫明是何種訴訟代理人,應具體寫明其稱謂: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寫明其姓名等基本情況。②被告:除稱謂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況寫法同原告相同。③第三人:寫明其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⒋案件由來和審理經過 應表述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到庭參加訴訟。本案已審理終結。” 正文 事實部分首先寫明當事人的請求和爭議的事實與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寫明法院認定的事實和 證據 。 當事人雙方爭議的事實、理由及各自訴訟請求。即原告具體要求解決什么爭議的問題,如何解決及其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訴訟請求所持的態度,陳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以表明雙方起訴或答辯各自所持的態度或依據。 綜上所述,判決書是公民發生糾紛之后要求法院給出解決辦法的法律文書,所以拿到判決書的公民應該就按照上面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責任和處罰,但是因為法院給出的判決又必須是合法而必須有固定的格式才能夠是法律認可的重要權益保護依據。
判決書格式是什么
判決書的格式要求主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標題分兩行書寫,第一行寫法院名稱,第二行寫文書種類。在標題右下方寫編號。然后寫明訴訟參加人及其基本情況以及案件由來和審理經過等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并且寫明上訴的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格式
法律分析:文書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標題包括法院名稱、文書名稱和案號。正文包括首部、事實、理由、裁判依據、裁判主文、尾部。首部包括訴訟參加人及其基本情況,案件由來和審理經過等;事實包括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認定的證據及事實;理由是根據認定的案件事實和法律依據,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是否成立進行分析評述,闡明理由;裁判依據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據的實體法和程序法條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對案件實體、程序問題作出的明確、具體、完整的處理決定;尾部包括訴訟費用負擔和告知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 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 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 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 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相關推薦:
交通事故同等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同等責任是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交通事故有幾種責任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議(交通責任認定全責后可以復議嗎)
交通肇事罪諒解書(交通肇事罪諒解書判決會減輕嗎)
交通事故責任比例劃分(主責與次責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