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與闖紅燈相同。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
二、新交規闖黃燈引爭議
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和《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元旦起正式實施,新規加強了對闖信號燈的處罰力度,這也再次引起了人們對“闖黃燈也會被罰”的爭議。
網友:見黃燈急剎容易追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黃色信號燈的作用是凈空交叉路口,使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在黃燈期間快速通過。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通行。因此,闖黃燈同樣屬于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按照新實施的123號令,這種行為將被依法罰扣6分。
公安部回應:“剎不住車導致追尾”多因未履行減速義務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認為,機動車行至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橫道之前,就應該履行減速緩行、停車讓行的義務。網友反映的“剎不住車導致追尾”的情況,很多都是沒有履行上述義務的違規行為。
該負責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據此,并結合我們的工作經驗,一般情況下,在路口時速度應不超過每小時30公里。如果是在這個速度范圍內的話,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建順說,機動車應減速緩行、停車讓行。至于有司機反映,在判斷自己黃燈亮時是否越過停止線上存在難度,他認為,這是個習慣問題。通過路口時司機若能降低車速,應當能夠較好地作出判斷。
廣州交警部門稱,駕駛員只要嚴格按照通過路口時“一慢二看三通過”原則駕駛,一般不會出現黃燈前“剎不住”,或者“被追尾”的現象。
新規實施后,不少網友紛紛吐槽。
網友“十步一等”說,信號燈路口限速40公里,從人發現變燈,到踩剎車至少需要0.7秒,行駛7.78米,制動距離約在7.5米左右(因車型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說,在距離路口15米處,綠燈變黃燈時,立即剎車,才能避免闖黃燈。
也有網友借鑒了國外的做法。“yun鄄yao”說,在美國,黃燈在很多時候是必須闖的,如果見到黃燈后急剎車反而是違規,因為后面的車來不及反應易追尾。“挪威的森林”說,北美對闖黃燈是要處罰,但是,開車人在法庭上也可以為自己開脫,比如車上有小孩(孩子的脖子承受不了那么大的沖擊力而不能急停);或者當時后面有一輛車緊跟著,怕追尾。總之,并沒有不問青紅皂白地說,凡是闖黃燈都罰。
更有不少網友從“口水戰”轉到“實戰”,親自開車體驗一把。“提前適應一下,每次過十字路口都特別緊張,特別擔心快過去的時候變黃燈,一變黃燈就得急剎車,后車很容易追尾。”網友“夜闌更轉”說。
有一部分網友表示,如果闖黃燈也罰分,那么黃燈就失去其意義了,干脆直接采用紅、綠兩色信號燈;也有網友支持“闖黃燈也罰”的說法。
還有網友建議,違背牛頓第一定律(即慣性定律)而制定的這條規定實在不合理,鄭重呼吁修訂!
公安部:出現減速慢行新氣象
針對新交規實施首日的情況,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信號,一些常見的違法行為如闖紅燈、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有所減少,北京、上海、天津、沈陽、南京、長沙等許多城市出現了機動車通過路口提前減速慢行、主動禮讓行人的講安全、講文明的新氣象。
據介紹,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落實新交規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查處不按規定懸掛或遮擋號牌、闖紅燈、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據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濟南等城市統計,新交規實施首日接報的交通事故起數分別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發生因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
針對一些網友提出的黃燈亮時緊急制動造成的車輛慣性前行等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市政道路每日熙熙攘攘,只需大家安全駕駛車輛上道的一刻,就難免會發生一些交通違章狀況,因為車輛數量大交通違章狀況愈來愈多,尤其是闖紅燈/闖黃燈,相關部門迫不得已制訂新的道路交通法來改進這一現況,對于此事有些人稱之為史上最牛嚴闖紅燈交法,有駕駛員紅燈停在斑馬線扣滿6分是真是假?下邊帶我們一起了解一下新交通法規紅燈停在斑馬線是怎么懲罰的,又怎么防止相似情形的產生。
最先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闖紅燈和闖黃燈的懲罰一致,記機動車駕駛人6分并處罰200元。在其中闖紅燈的評定更加嚴苛,必須歷經三張相片才算得上闖紅燈,分別是:車輛翻過停止線、車輛行車至街口中間、車輛翻過正對面停止線。假如駕駛員停下,或是對泊車間距掌握禁止造成車前略微壓實線,前胎翻過停止線停住的,不容易被確認為闖紅燈。
假如車輛綠燈時停在斑馬線上、或停在危害車輛行駛的位置便會扣滿3分并處罰200元,并并不是紅燈停在斑馬線扣滿6分,自然假如情節惡劣或是轉向退還到停止線內,才有可能扣6分,因轉向引起的高速追尾,轉向一方負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更無法在斑馬線上調頭,即便能調頭的紅綠燈路口也必須繞開斑馬線后才可以調頭。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要求,機動車輛經行人行道時,理應降速行車;遇路人已經根據人行道,理應停車讓行。
因為車輛紅燈停在斑馬線違背了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背公路交通安全性法律法規、政策法規有關城市道路行駛要求的,處告誡或是二十元之上二百元下列處罰。此方法另有明文規定的,按照要求懲罰。因為各地區稽查幅度不一致,一部分地域對違停還要收2-3分。萬一確實許多心闖紅燈后將車輛停在斑馬線上,這時不必再次行車了,即便算得上違停扣3分處罰200元,相比闖紅燈的懲罰早已輕的多了。
如何知道自已是不是紅燈停在斑馬線遭受懲罰?給予二種方式:(1)第二天到當地的車輛管理所/交警隊查看,請攜帶駕照、車輛行駛證和一定的現錢,如發覺存有交通違章能夠妥善處理,出示“處罰通知書”后的大半個月外需交清罰款,不然造成每日3%的稅款滯納金,稅款滯納金并不會超出原罰款的一倍,存有車輛違章的還會繼續危害到年檢。(2)手機上下載“交管局12123”官方網app、手機微信/支付寶錢包生活服務、本地交警官網/微信公眾號等服務平臺,只須要鍵入車牌號碼、汽車發動機后6位/4位,就可以查看到車輛交通違章狀況,這類方式一般在交通違章后的3-7日才可以查看獲得,由于交警隊系統信息同_必須一定的_間,還可以點一下(全國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系統)查詢違章狀況,假如街口_有交通違章拍_或查看不上車輛違章就算是好運,但之后不可以抱有心存僥幸。
假如因避讓執行任務的獨特車輛(巡邏車、消防車救火、急救車、軍車等)、被正前方大中型車輛(公共汽車、大型貨車、牽引掛車、貨車等)視野阻攔、產生安全事故被追尾事故造成車輛闖紅燈停在斑馬線上,最好是攜帶有關直接證據(車載記錄儀)到本地交警隊/車輛管理所行政裁決撤消懲罰,自然交警隊也會讀取道路監控和駕駛路線進一步判斷適合,情況屬實給與撤消懲罰。針對異地違章最好是在跨地區的交警隊/車輛管理所開展解決,防止出現當地違章處理但異地違章紀錄不能解決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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