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失包括哪些
關于交通事故的問題是大眾關注的焦點,在城市的不同道路上,每天都可能有事故在發生,讓當事人遭受財產和人身損害,有的可能造成道路公共設施的損壞,那么來說說,交通事故損失包括哪些?下面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交通事故損失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的直接損失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后續治療費。 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一)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二)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等。 (三)修復。 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二、交通事故車輛損失怎么賠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1、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后續醫療費+其他(以實際票據為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以適度治療為原則) 2、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湖南省內一般按30元/天,湖南省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標準在2014年時變更為100元/天,在一般損害賠償糾紛中,以100元/天的標準賠償伙食補助,明顯對侵害人不公平或者負擔過重,2015年湖南省內法院一般支持30元/天。 3、營養費。一般是法院根據受傷者病情或者醫囑酌情確定。 傷者出院時務必請醫生多寫一句話即加強營養,否則后面主張營養費可能會沒有請求依據--不要理想當然的認為受傷了當然要有營養費補助。 4、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護理時間一般為住院期間1人護理,如果傷情嚴重,出院后還需要護理的或者護理人數超過1人的,應當在申請傷殘等級的司法鑒定時,要求對護理時間、護理人數同時出具鑒定意見。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不能確定自己收入情況的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本行業的職工收入);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5、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或者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如果發生費用,且涉及金額比較大,建議申請司法鑒定,以做到主張有依據)。 7、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湖南省2015年度的準為城鎮26570元/年,農村為10060元/年),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城鎮/農村為18335元/年、9025元/年)。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湖南省2015年度的準為城鎮26570元/年,農村為10060元/年)。 10、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015年7月份以前喪葬費一般為:21986.5元,7月份以后至本文出稿時不能確定)。 11、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造成死亡的最高賠償限額為50000元。十級傷殘的一般為5000元。 12、此外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等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三、單方交通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單方交通事故可否認定工傷主要看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以及是否承擔主要責任,工傷的認定也主要依靠社保行政部門來衡量,必要時還可進入專業的第三方鑒定機構。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交通事故損失包括哪些”等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的損失主要包括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在對事故責任進行劃分之后,需要根據損失的多少,來確定當事人要承擔的部分。
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如何賠償
法律主觀:
一、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如何賠償 1、財產損失,是指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二、交強險是不是所有的損失都賠償根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條款》的規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 發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如何賠償一、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1、發生交通事故后理賠的流程如下:
(1)通知保險公司;
(2)保險公司派人了解情況;
(3)對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等文件材料;
(4)保險公司對車輛進行定損后,評估費用;
(5)保險公司審核索賠單據;
(6)審批通過后,攜帶相關材料領取理賠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是什么
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車、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內作出;
3、當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的賠償范圍是什么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財產賠償標準是交通事故給他人造成的財產損失,應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交通事故直接財產損失包括:損壞的車輛、車載貨物和物品、設施等,以及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由侵權人賠償。間接財產損失包括車輛停運和車輛貶值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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