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評定標準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以發票為準;住院津貼:50元×住院天數;營養費:500-1000元(病歷顯示“強化營養”是唯一補償);后續治療費用:二次手術費用;護理費:50元/天×住院;誤工費:(本人工資)元/30天×天;助殘費:假肢公司確定的裝配價格×20年;交通費:500-2000元。
殘疾補償
(1)概念:傷殘賠償是指在受害人因受到相當嚴重的人身傷害,導致其收入減少或失去生活來源,導致其身體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給予受害人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
(二)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關于殘疾賠償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自自行殘疾之日起計算20年,根據受害人的殘疾程度或者殘疾等級,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低,但職業公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傷殘賠償金可以相應調整。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百四十六條:他人身體受到傷害,致使其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賠償生活補貼一般以不低于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用的標準補足。
(3)計算公式:
傷殘賠償金=上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期限×傷殘系數。
請求人能夠證明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被訴地標準的,可以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有關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用
(1)概念:殘疾輔助器具費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時,為補償器官功能喪失,協助其自理或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備的假肢、輪椅等自救器具的費用。
(二)相關法律、司法解釋關于殘疾輔助器具收費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按照通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有特殊傷害需要,可參照輔助器具準備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期限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計算公式:
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受撫養人生活費
(1)概念: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時,法律上有義務贍養受害人的無行為能力、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近親屬,以維持其正常生活的一定數額的生活費。
(二)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關于殘疾賠償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按照被扶養人無能力負擔的程度,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如果受撫養人是未成年人,應計至18歲;如果受撫養人沒有工作能力,也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則應計為二十年。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無行為能力,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依法應當由受害人贍養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有多名被撫養人的,年度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費支出。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百四十七條:侵害他人身體造成死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依靠受害人實際生活來源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要求侵權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用的,應當給予支持,數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計算公式:
贍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應區分贍養人是否有其他贍養人,贍養人是一人還是數人。
1.被扶養人沒有其他扶養人的,撫養費由賠償義務人承擔,計算時確定賠償標準和賠償期限。未成年人按十八歲計算,其他沒有勞動能力和其他收入來源的人按二十歲計算。
被撫養人生活費補償金額=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傷殘系數×補償年限。
2.被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
被扶養人生活費補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扶養費。
3.有多名被撫養人的,年度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費支出。
綜上所述,如果路上有人員傷亡,請不要驚慌,保護好現場,確保傷員生命體征正常。然后,報警和120求助。傷殘評定有一定的標準。一般按照最近幾年的平均年收入乘以年限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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