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可領取駕駛證。1、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收繳被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駕駛證。許可證和被扣留物品2、無主車輛脫逃或者公告滿三個月仍未收到當事人通知的車輛不予受理的,應當依法處理。3、根據《交通事故處理規范》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因檢查、鑒定需要扣留車輛及其駕駛證的,交警應當當場出示《治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證書》,交給當事人。通知當事人扣留車輛的期限和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具體負責事故的調查、取證和監控可能有多個部門和人員參與,主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以下是一些常見的部門和人員:
公安機關: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等刑事案件時,公安機關會負責立案調查,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現場勘查、證據保護和相關人員的訊問等。
監控中心:一些地區或單位設有專門的視頻監控中心,負責監視公共區域和重要場所的視頻畫面,并記錄公共資源的使用情況,如交通擁堵狀況、車輛管理、行人過往情況等。
事故現場勘查組:由相關部門派遣的事故現場勘查組負責到達現場,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和采集相關信息和證據。
法醫學專家:可以協助進行尸體解剖和傷情鑒定,為事故后續的法律程序提供證據。
特定領域專家:對于涉及某些特定對象或領域的事故,如環境污染等,需要請相應領域的專家協助調查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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