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過后如何理賠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過后如何理賠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的賠償是: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實際造成的損失數額。
根據交警部門規定,一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要在10日內完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造成的事故,包括多起事故和單方面事故。劃分責任主要是指事故發生后,通知交警確定交通事故各方的責任規模,主要形式為事故確認、事故證明等結論。首先,應當明確的是,原則上,交警一般只出具多起事故的事故確認書,而單方面事故一般不出具事故確認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全責賠償
交通事故全責賠償一、交通事故全責要賠償什么
1、交通事故全責要賠償的有以下:
(1)對方車輛的維修費;
(2)涉及到人員傷亡的,應賠償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3)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4)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二、刑事責任年齡是怎么劃分的
刑事責任年齡具體劃分如下:
1、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法益侵害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2、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3、減輕刑事責任能力。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是減輕刑事責任能力年齡階段;
4、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年滿18周歲,是有完全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相關推薦:
交通事故責任賠償(交通事故責任方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問題(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
交通事故賠償相關項目(交通事故有哪些索賠項目)
違章停車有滯納金嗎(違章停車有滯納金嗎)
交通肇事精神賠償(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