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訴訟時效是三年,既有財產損失又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有的情形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止或者中斷,在訴訟時應注意。
法律客觀:一、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如何賠償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二、交強險是不是所有的損失都賠償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所以交通事故賠償時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交通事故發生后,按如下標準進行賠償:,(一)殘疾賠償金的確定標準,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確定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于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三)死亡賠償金的確定標準,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四)殘疾輔助器具費的確定標準,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五)醫療費的確定標準,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六)誤工費的確定標準,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七)護理費的確定標準,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八)交通費的確定標準,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九)住院伙食補助費的確定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十)營養費的確定標準,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十一)喪葬費的確定標準,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一)現場勘查,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二)責任認定,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進行舉證。,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后,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3、公布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4、告知當事人若對認定書不服,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或應當在民事賠償訴訟當中一并解決。,(三)處罰,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后,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3、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5、辦理處罰的相關手續。,6、執行處罰。,(四)賠償調解,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詢問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進行賠償調解。愿意調解的,調解次數最多為兩次;不愿意調解的,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3、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4、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后相信大家應該對此相關的問題都有所了解了吧。綜上所述,普通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人身損害的,其追訴期限是一年,而造成財產損害的,其追訴期限是三年。
法律客觀:《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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