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是怎么樣流程
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1、交警隊接到報警后,立即出現場,扣押事故雙方的駕駛證、行駛證;
2、勘查現場、拍照、測量、畫出事故現場圖,對于一般的的事故,現場就能劃分責任的,直接劃分責任出具簡易程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于事故比較嚴重的或者現場不能劃分責任的,要扣押事故雙方的車輛,然后對車輛進行技術鑒定,例如車速、剎車系統、碰撞痕跡等等;
3、根據鑒定結果和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作出事故責任劃分,并下達正式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認定書的3個工作日后,即可放車,返還證件;
4、對事故雙方進行一次調節,如果能達成協議,直接簽訂協議互相賠償,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調節結束,交警隊的工作即可完成;
事故雙方就賠償的問題只能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如何賠償,事故處理中,事故雙方有違法行為的,例如醉酒駕駛、吸毒駕駛、故意撞人、造成人員死亡等等交警會及時移交當地公安機關拘留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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