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鑒定
第四十七條 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
對逃逸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對嫌疑車輛進行檢驗、鑒定。
第四十八條 尸體檢驗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尸體檢驗》有關標準進行,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尸體檢驗報告。道路交通事故已按刑事案件立案偵查的,尸體檢驗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進行。
第四十九條 尸體檢驗、鑒定結論確定后,應當制作《尸體處理通知書》,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公安機關處理尸體,逾期存放尸體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第五十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機構具有執業資格的醫生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出具的診斷證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作為認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但當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檢驗、鑒定報告進行審查:
(一)鑒定人或者鑒定機構是否具有資格;
(二)鑒定人及鑒定機構是否簽名蓋章;
(三)檢驗、鑒定報告是否存在其他錯誤。
對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要求鑒定機構重新出具檢驗、鑒定報告,或者不予采信。
第五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并已立案偵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申請,并提供證據證明原鑒定結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應當批準重新檢驗、鑒定: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不具有相應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三)有證據證明鑒定結論存在錯誤的。
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結論以重新檢驗、鑒定結論為準。
第五十三條 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最新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沒有爭議的,可先自行處理交通事故,撤離現場后自行協商賠償損失,然后達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
一、最新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什么
最新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當事人應先自行處理交通事故。但對于隨后發生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先撤離現場,然后自行協商賠償損失。當當事人經協商達成協議的,應當共同簽署并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損害賠償協議包括時間,地點,天氣,所涉人員的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碼,聯系信息等。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二、交通事故處理材料包括哪些
1.機動車駕駛人,攜帶好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商業保險、人受傷的話帶好傷情診斷書;
2.非機動車駕駛人,攜帶好身份證、人受傷的話帶好傷情診斷書,以上人員受傷住院的話,受委托人和委托人簽好委托書一道帶去,受委托人身份證帶好,到達之后寫好事故發生經過,連材料一起交給交警。
三、交通事故處理賠償辦法中殘疾賠償金計算方法
交通事故處理賠償辦法中殘疾賠償金計算方法是根據受訴法院的年平均收入和當事人的年齡,一般是:
1.60周歲以下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
2.60周歲以上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一增加歲數)
3.75周歲以上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一、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三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二、輕微交通事故怎么自行協商處理1.立即停車,各方當事人應主動出示駕駛證或其他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2.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中“事故事實”以上部分,各方簽字后各持一份,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3.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務區、應急車道內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應急車道內或者輔路的非機動車道內;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礙交通的情況下協商解決賠償事宜。4.當事人對損害賠償達成協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中“賠償協議”部分,之后共同到責任方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5.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持《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