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個稅的應預扣預繳稅額如何算?
請問個稅預扣計算方式下,某月個稅為負數,那么下個月減已預扣預繳稅額時負數怎么處理?例如: 一月個稅:100元 二月個稅:-50元 三月個稅公式中減已預扣預繳稅額,是減100再減-50變成減150,還是只減100,-50按0處理?
這個是按0處理!到第二年3-5月再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019年個人所得稅改革,其中,綜合所得中“工資薪金所得”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稅: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這種情況對于員工個人來說,在專項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會多預繳稅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如果稅款為負值的,暫不退稅,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多退少補。
“個稅精靈”給大家舉一個例子:
甲公司3月10日發放2月工資,經計算,A員工(2018年入職)“累計應扣繳稅額”=500元,1月已預扣300元,2月已預扣300元。
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甲公司在發放A員工工資時:累計應補(退)稅額=累計應扣繳稅額-累計已預繳稅額,也即是:
(3月)累計應補(退)稅額=(1-3月)累計應扣繳稅額-(1-2月)累計已預繳稅額
(3月)累計應補(退)稅額=500-(300+300)=-100
-100元啥意思?預繳多了唄。
根據《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先上公式: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如果覺得計算太麻煩,不如用工具直接計算,我們公司用的及時薪人薪事人力資源云系統,在上面可以直接啟用2019年最新個稅計算標準,選擇累計預扣周期,還能直接同步工資報表!
根據稅法及相關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法,簡單來說就是將您在本單位年初以來的全部工薪收入,減去年初以來的全部可以扣除項目金額,如減除費用(也就是大家說的“起征點”)、“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等,減出來的余額對照相應預扣率表(與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相同)計算年初以來應預繳的全部稅款,再減去之前月份已經預繳的稅款,就能計算出本月應該預繳的稅款。
在實際計算稅款時,單位辦稅人員將本月的收入、專項扣除等金額錄入稅務機關提供的免費軟件后,可以直接計算出本月應該預繳的稅款。之所以采用這種預扣稅款方法,主要是考慮到稅改后工資薪金所得計入綜合所得,按年計稅、稅款多退少補,如果還按照稅改前的方法預繳稅款,將有不少工薪納稅人年終需要補稅或者退稅。而采用累計預扣法,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對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薪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于年度應納稅款,年終將無須再辦理匯算清繳申報;同時,即使納稅人需要補稅或者退稅,金額也相對較小,不會占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自新稅實施后計算總會出現問題,不如用工具直接計算我們公司用的朗新天霽系統,在上面可以直接啟用2019年最新個稅計算標準,選擇累計預扣周期,還能直接同步工資報表,很方便了!
新個稅的應預扣預繳稅額怎么算比較容易?
自新稅實施后計算總會出現問題,不如用工具直接計算我們公司用的朗新天霽系統,在上面可以直接啟用2019年最新個稅計算標準,選擇累計預扣周期,還能直接同步工資報表,很方便了!
請問個稅預扣計算方式下,某月個稅為負數,那么下個月減已預扣預繳稅額時負數怎么處理?例如: 一月個稅:100元 二月個稅:-50元 三月個稅公式中減已預扣預繳稅額,是減100再減-50變成減150,還是只減100,-50按0處理?
這個是按0處理!到第二年3-5月再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按照網上提供的速算公式最容易。
2019年新個所稅預扣預繳,每月如何計算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按以下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一)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上述公式中,計算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額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執行。
(二)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非居民個人扣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后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果工資額度不是固定的,是可能會出現上述情況。
預扣預提計算是沒有問題的,一直累計預扣預提到年度終了,如果全年最終綜合所得不超過60000元的就不用交個人所得稅,前面已交的可以等到年度匯算清繳后申請退稅。
前期少繳稅拿到手的工資多,后期多繳稅拿到手少,這種也為有些估計就職幾個月后面幾個月沒有工作就不用繳那么多的稅。。本來起征點是按一年6w來算的,平均一個月5k,以前的算法,前半年有工作后半年沒工作,那么前半年的個稅還是照樣繳。。。也沒有退稅,所以現在實行累計預扣預繳,多退少補。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支付所得時,應當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并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居民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為全面貫徹落實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預扣、代扣稅款的有關規定,稅務總局制發了《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一款"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第三款"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稅所得額x預扣率一速算扣除)一累計減免稅額一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稅所得額=累計收入一累計免稅收入一累計減除費(5000元/月)一累計專項扣除(三險一金)一累計專項附加扣除一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資薪金每月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2019新個稅,什么情況下會出現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
2019新個稅,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如果只有工資薪金收入原則上是預繳稅額和應納稅額相等的,不需要再另外做年度綜合申報申請退稅。
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可能如下:1.涉及到專項扣除在月度申報時未扣除或有大病醫療支出專項扣除是只能等到年度終了后匯總申報后再重新退稅。2.擁有除工資薪金外其他多項個人收入的則需要做年度匯總申報多退少補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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