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獲悉,2019年7月3日發(fā)生在永城的“女司機醉駕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將于16日上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該案中,女司機譚某醉酒駕駛瑪莎拉蒂撞上正在等待信號燈的寶馬汽車,最終導致寶馬車燃燒,車內2人死亡,案件還導致包括犯罪嫌疑人譚某在內的4人受重傷。2019年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了嫌疑人譚某等3人。
事故中被撞起火燃燒后的寶馬車 圖據(jù)央視新聞
女子醉駕剮蹭多輛車后逃逸
最終撞寶馬致2人當場死亡
發(fā)生于2019年7月3日的“女子醉駕瑪莎拉蒂撞寶馬”事件一度引發(fā)輿論關注。案件中,醉駕女司機譚某載著張某、劉某兩人,駕駛瑪莎拉蒂汽車連續(xù)剮蹭了多輛小型轎車并逃逸。最終又撞上等待信號燈的寶馬汽車,并致車輛燃燒,車內2人死亡。
據(jù)警方調查,當日22時42分左右,譚某(女,23歲)醉酒后(血液酒精含量167.66mg/100ml)駕駛豫NExx55越野車,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qū)地稅巷路段時,相繼與路邊停放和正常行駛的多輛小型轎車刮擦后逃逸。至東環(huán)路與永興街交叉口時,與王某駕駛等待綠燈的豫N0xx2L小型轎車追尾,致使豫N0xx2L車輛燃燒,造成2人死亡。
永城市公安局通報
7月4日晚,[email protected]??通報稱:肇事車內包括譚某等在內的3名嫌疑人已被當場控制。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譚某、張某、劉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8月14日,永城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fā)布通報稱,8月13日,譚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從重癥監(jiān)護室公安監(jiān)管治療轉至公安監(jiān)管場所羈押。同時,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劉某、張某批準逮捕。
一頓飯喝下三種酒
肇事女司機稱事發(fā)前叫過代駕
據(jù)警方調查,事發(fā)當晚7時許,犯罪嫌疑人譚某駕駛瑪莎拉蒂汽車,載著朋友張某和劉某,相約在當?shù)匾患覠镜暧貌汀M砩?0點20分,三人飲酒后回到譚某車上。
該案一名辦案民警介紹,譚某表示三人在用餐時,同時喝了紅酒、啤酒和日式清酒。其中,紅酒一瓶、清酒兩瓶,啤酒的數(shù)量已記不清楚。
對于自己為何要醉駕,譚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回應,事發(fā)前其實叫過代駕,但代駕一直未到,于是三人就坐在車上等。到晚上10點23分,譚某還是駕著瑪莎拉蒂,載著兩個朋友從停車點離開。
車上路后,當晚10點36分左右,譚某駕駛的車輛與停在路邊的多臺小型車發(fā)生剮蹭,并被周圍群眾攔停。但譚某并不知道自己被攔停的原因,遂又發(fā)動車輛,并再次對其他車輛剮蹭后逃逸。
直到當晚22點42分,譚某的車輛行至東環(huán)路與永興路交叉口時,與一輛等信號燈的寶馬汽車追尾,寶馬車被撞出數(shù)十米后瞬間起火燃燒。
另據(jù)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李朝亮介紹,經檢驗鑒定,譚某駕駛的肇事車在事故發(fā)生瞬間,車速在120到135之間。而從譚某抽血化驗結果來看,其酒精含量達到167.66,已屬醉酒。至于寶馬車上的三人,李朝亮表示,事發(fā)當晚并未喝酒。
據(jù)了解,追尾發(fā)生后,寶馬車后排座上的兩名男子當場死亡,駕駛員則全身大面積燒傷。同時,瑪莎拉蒂車上的三人也均受重傷。
時隔半年多,這起惡性交通事故近日有了新進展。中新網(wǎng)記者從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獲悉,該案將于16日上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被撞寶馬車瞬間起火燃燒 圖據(jù)央視新聞
事件時間軸:
2019年7月3日晚22點42分許
譚某駕車與等信號燈的寶馬車追尾
寶馬車被撞出數(shù)十米后起火燃燒,后排兩人當場死亡,事故同時造成現(xiàn)場4人受傷
2019年7月4日
永城市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等3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9年8月13日
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等3人批準逮捕
2020年1月16日
永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本文來源于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豪車和女司機本來這兩個詞都帶有一種攻擊性的味道,時常被人諷刺,諷刺豪車是因為仇富,諷刺女司機是因為女司機技術不好,女司機容易操作不當引發(fā)車禍。
女子酒后駕駛“瑪莎拉蒂”追尾一輛正在等紅燈的寶馬轎車,將其撞出數(shù)十米外,寶馬車瞬間起火燃燒。最終,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瑪莎拉蒂司機屬“醉駕”,并且已被警方控制。這樣的事情發(fā)生后,觸發(fā)“主流媒體”和“社交媒體”的廣泛激辯。因為,對于“酒駕”(醉駕)的問題,早已是被釘在罪惡柱上的行為,無論有沒有傷亡,都會形成潛在的罪行。
事實上,對于“酒駕”(醉駕)而言,在學駕照的時候,就已經給出明確的指示:“對自己不好,對別人也不好”。 可是,從整體上看來,還是有人鋌而走險的,“酒駕”(醉駕)依舊是交通肇事的“重災區(qū)”。這其實也很好理解,司機如果大腦不清醒,肇事還不是分分鐘的事情。當然,確實有僥幸的人,“酒駕”(醉駕)多次還能安然無恙。
大家都熱衷“豪車”,但是,卻并不喜歡它的主人。講的直白一些,仇富這種情緒,就像植根在血液里的細胞一樣,就算道理講得怎樣清楚,還是不能徹底的清除。所以,有一條法則,富人最好不要犯錯,否則就不只是犯錯的問題。“豪車”,“女司機”,說到底只是“醉駕”的外延。根本上講,案件的主要觸發(fā)因素還在“醉駕”上。至于,肇事者開什么車,喝什么酒,這并不是肇事的主要因素。
很多女司機在緊急關鍵時刻總是會緊張,手忙腳亂,會把油門當剎車踩,并且女司機愛美,開車也會穿高跟鞋等等。年紀輕輕就有著豪車,更是受人妒忌,當然容易備受關注了。不出事還好,出事了,就要被不斷抨擊。
醉駕和酒駕有本質的不同,其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也是不同的。法律上區(qū)分它們是依靠酒精測試。駕駛機動車的其血液酒精含量高于20毫克的就是飲酒駕駛機動車,高于80的就是醉酒駕駛。但現(xiàn)實中它的區(qū)別更大,原因就在于它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更大。許多無辜的人需要為些付出生命的代價。
1、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充分說明了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是很大的,特別是醉酒駕駛危害更大。
我國之所以要給飲酒駕駛機動車入刑,目的就是為了大眾的安全。許多人飲酒后在眾人的勸說下還要駕駛機動車,他們總是懷有僥幸心理,認為自己技術了得,這點酒不怕。
然而我們知道酒精有麻醉神經作用,酒喝得越多越有作用。導致人體在發(fā)生緊急情況的處理上會遲鈍,而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就在那么一瞬間。所以飲酒后不論醉不醉對周圍的人都是一種威脅。
2、人對酒精的代謝不同,有些較快,有些較慢,但飲酒后人的反應是慢的,醉酒的話更加遲鈍。醉酒反應只會越來越慢,危害也是越來越大。
許多人酒量稍好一點,能比別人多喝一點。有些人代謝快些,而有些人代謝特別慢。對人體來說神經反射影對喝酒人都是一樣的,不論你酒量好與不好,代謝快與不快,酒對人體都是起到麻醉作用,讓反射弧需要的時間延長。人碰上緊急情況,這一延長對周圍的人造成的損害就是無法挽回的。
3、酒精的作用太厲害了,酒醉的人路都走不穩(wěn),開車你覺得靠譜嗎?所以醉駕比酒駕更危險,量刑更高。
人到酒醉的時候告別豪情萬丈,什么話都敢說,什么事都敢做。特別是一心一意要開車,拉都拉不住。路都走不穩(wěn)了,還能開車?這是不把安全放心里呀。
所以酒醉的人相當危害,造成的損失也是最大的。報道有許多醉酒駕駛的,他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所以醉酒駕駛已經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了。他們的量刑也比酒后駕駛要高很多。
所以飲酒了就別懷有僥幸心理,不要駕駛機動車了。
我覺得不會,雖然有錢能使鬼推磨,他們家里肯定有關系,但是現(xiàn)在全社會的目光都聚焦在這個點上,即便是他們敢送,那些人也不敢收。
畢竟比起眼前的蠅頭小利,頭上的烏紗帽更重要。萬一真的被查出問題,自己前途盡毀不說,連家人都會抬不起頭來,沒必要為了各不相干的人冒險。
輿論是把雙刃劍,在現(xiàn)在的生活中,我們無時無刻不受它的影響。有時它發(fā)揮作用會讓人忍不住拍手叫好,像之前的落馬的表哥,因為手上戴的表與他職位所拿的工資不相符遭到網(wǎng)友人肉,而后牽扯出其貪污腐敗,被一擼到底。
壞處就是像明星經常會遭受到輿論的抨擊,私生活容易被暴露成為大家的談資,給他們帶來一些不便和困擾。
除此之外,現(xiàn)在國家正在嚴抓腐敗問題,不少官員紛紛落馬,正是夾起尾巴做人的時刻,很少有人敢頂風作案。
而且瑪莎拉蒂事件實在可惡,受害者牽連多個家庭,這些家庭的父母不會輕易的放過肇事車主,人命不是用錢能夠解決的問題,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么別人要用命來為你的錯誤買單。
雖然瑪莎拉蒂車主也因為嚴重車禍身受重傷目前正躺在醫(yī)院,但依舊難以逃脫責任,估計為了搶獨家新聞聞風而動的媒體已經早早的在醫(yī)院門口守好了。畢竟這種事關人身安全的社會問題,一直都是吃瓜群眾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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