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私了協議書,去交警那簽嗎?
我是被撞的。我要和車主一起去交警隊協商?還是我倆單獨簽需要交警開具事故單。
如果事故不涉及其他責任人,只是單方面的事故,僅僅是自己車損壞了,則需要交警開具事故單,這樣保險公司才能報銷。
按照有關規定,這種程度輕微的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沒有爭議,便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八搅恕笔强梢缘?,但“私了”的前提是當事人雙方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而且最好達成書面協議,以免事后產生糾紛。
如果雙方的責任已難以劃分,可找當地居委會要求調解,與對方達成協議。如責任難以劃分,受害人(事故任何一方)可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劃分責任并認定賠償事宜。
懷化市交警支隊事故處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當車輛發生小型交通事故后,不少車主為了圖方便,往往會答應和對方“私了”處理,快速解決,省時省事省力?!八搅恕贝_實能讓車主省不少事,但“私了”要謹慎,并不是什么情況下都適合“私了”,否則不僅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擴展資料:
以下情況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1、和手續不全車輛發生事故
機動車牌照、車輛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保險標志,如果發現對方車輛缺乏這三種任何一種或以上的車輛發生事故不能私了,因為對方很可能是不符合上路資格的機動車,所以建議等待交警判定解決。
2、當事司機酒駕或藥駕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車的與酒駕同等。一旦發現對方有不正常的舉動或行為,不管是否發生意外,被交警發現,先扣12分。若發生事故了,別說“私了”,保險都不會賠償。
3、事故發生人員傷亡
如果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可能會導致人員傷亡,這種情況無論如何都不能私了,先打120急救,再打122報警等待交警判定雙方責任。
4、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有爭議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事實或者形成原因有異議的,對責任劃分有爭議的,當然不能私了,等交警來評判吧。
5、事故損壞了公共設施
如果雙方發生交通事故,波及影響了公共設施的損壞,比如信號燈,欄桿,路標,中央隔離帶燈,這種情況必須交由警方判定責任,進行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交通事故“私了”吃大虧 交警:最好達成書面協議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遇到這7種交通事故,一定不能私了!一定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警
車友,如果是事故的雙方通過私了,并簽訂了賠償協議書,就應該相約到交警隊去向主辦警官要求結案,并要回肇事方的證照,和暫扣的車輛。要是要求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話,就有可能還會給予肇事方開具罰單,罰150,不記分。
協商好的話,可以一起到交警隊遞交協議書,同時讓交警出具調解協議書,作為公正,但協議只是本次事故民事賠償部分,行政處罰或者刑事部分是有交警部門作出的。
您好!
1. 您都說私了,何必要鬧到交警那邊去呢,去了也麻煩,說不定要扣分和行政處罰什么的
2. 雙方如果都同意私了,自己就可以弄一個憑證,雙方簽字就可以了
希望能幫到您,請采納!
去那了就不是私了了,但他們也可以做調解人的啊!
沒什么大傷的話就私了了呀,如果以后要用到協議就去一趟也好,但挺麻煩的。
交通事故私了,在交警那邊雙方也簽字同意私了請交警撤案,但是我賠了錢沒讓對方寫收據,他還能找我麻煩嗎
收據為什么不寫.請問是在那里簽的協議如果是在交警大隊里面簽的到交警大隊申請當時的錄像作為證明,或者叫對方在出一張收據不然叫不清楚的,
交通事故私了了算不算犯法
我給一家公司開車跟別人開的車撞了一下我們私了了 別人賠了我錢 我也修了車還剩下一些公司知道了要我交上去 還把我辭掉了不給工資不說還說要報警 請問我這算不算犯法 他們有沒有犯法
不算犯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那么, 交通事故私了后能反悔嗎?主要內容如下:
一種情況,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但一方在協議履行階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訴,一般這種情況,法院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處理;另一種情況,是在簽協議時,由于醫院技術水平條件等因素,導致未發現一些損害擴大的事項,那么在確認予以發現時,可以運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規定,重新確立損害數額來進行訴訟。
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后,賠償義務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對事故事實無爭議,但對賠償數額達不成協議的,賠償權利人可持《協議書》到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賠償義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決的主要有三種情況:
一是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僅就損害賠償達不成協議;
二是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三是遲遲不履行協議。
擴展資料:
一種情況,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但一方在協議履行階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訴,一般這種情況,法院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處理;另一種情況,是在簽協議時,由于醫院技術水平條件等因素,導致未發現一些損害擴大的事項,那么在確認予以發現時,可以運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規定,重新確立損害數額來進行訴訟。
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后,賠償義務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對事故事實無爭議,但對賠償數額達不成協議的,賠償權利人可持《協議書》到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賠償義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決的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僅就損害賠償達不成協議;二是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三是遲遲不履行協議。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依據我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要求,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比較輕微、沒有造成人員受傷的,是可以由雙方私下處理的,但交通事故私了產生的糾紛是比較多的,那么交通事故私了的有何風險呢?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難以預料的,大部分交通事故私了是在受傷人員傷情未愈,事故造成的后果尚未完全確定的情況下達成的。交警部門也只有在雙方對事故原因、結果等主要問題沒有太大爭議的情況下,才建議雙方私了。如果不符合這種條件,“私了”將會出現很大的風險,這包括舉證的困難,傷者病情的惡化,車體的損傷以及因此而帶來的事后糾紛。由于此時交警方面已經無法對責任進行認定,雙方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但根據誰起訴誰舉證的司法原則,這將大大增加原告方的維權難度。如果是小事故,且雙方同意私了,應該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以保證其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3、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4、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6、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7、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8、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發生交通事故私了的風險
《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簽署之后可避免部分麻煩。比如如果一方告你肇事逃逸,該協議書即可作為有力證據。但若私了之后如果后續檢查發現傷勢較重,存在重大誤判的,可申請撤銷私了協議?!秴f議書》成功撤銷之后,必然會存在更多的賠償。
一般保險公司都規定,事故之后48小時內如果不報案,則不立案。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及時上報保險公司,貿然私了,后續賠償就得自掏腰包了。需要注意的是,對于依法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同時,因該協議書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兜缆方煌ò踩ā分灰幎梢浴八搅恕钡慕煌ㄊ鹿蕛H限于財產損失事故,對財產損失金額沒有限制。對于財產損失數額巨大的交通事故,因涉及保險理賠問題,甚至還涉及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犯罪問題,當事人最好不宜“私了”。
從受害人的角度來說,受害人的損失很可能無法得到及時賠償。雙方當事人選擇“私了”,受害人實際上已放棄由保險公司對其損失進行賠償的權利。通過保險公司進行賠償有兩方面優勢。一方面,保險公司的經濟負擔能力通常要遠大于侵權人。在保險公司進行必要的理賠程序后,一般能夠及時進行理賠,使受害人的權利得到及時救濟,傷情能夠及時得到治療。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在正常履行理賠程序后,可以緩解受害人與侵權人及保險公司的矛盾沖突,使雙方的矛盾能夠及早化解,節省時間成本。同時,“私了”還有可能使受害人在后續進行權利救濟時,處于不利地位。雙方當事人選擇“私了”后,事故現場將無法維護,重要證據無法采集。而當受害人與侵權人發生矛盾后,雙方的“私了”協議將無法繼續履行。此時,若受害人通過訴訟進行解決時,將有可能面臨證據不足的尷尬。
從侵權人角度來說,也有兩點需要注意。侵權人不及時報警,導致事故經過無法查明的,將導致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而由其自身對受害人進行賠償。這無疑加重了侵權人的經濟負擔,使得對車輛投保失去了經濟意義。而侵權人選擇“私了”時,受害人的損失尚沒有計算完畢,如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尚沒有發生。若侵權人承諾負擔受害人之后的全部損失,受害人將有可能故意擴大損失。這種情況下侵權人將無法進行權利救濟,甚至面臨被訛詐風險。
還有一點很重要,侵權人請求與受害人“私了”,很有可能是其自身存在更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比如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等。受害人如果同意“私了”,則在實際上幫助了犯罪分子逃脫法律責任。受害人不僅自身可能因此承擔法律責任,而且使這些犯罪分子逃脫法律的制裁,將會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危險,不利于社會安全的維護。
這7種情形一定不能私了!
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一般來說造成人員死亡的情況下,較少有車友選擇私了。但受傷就不一樣,很多車友懷著僥幸心理,希望事情能簡單一些。
對傷者而言,及時報警并就醫是對自己生命的負責,避免私了后出現不可預知的情況。
同時傷人事故比較復雜,車主很難判斷哪些費用保險可以理賠,哪些費用不能賠。
2、雙方對事故原因仍有異議
很多時候大家都覺得自己才是受害者,這樣的心理讓當事人很難自己看清狀況。
如果對事故成因存在爭議,事故責任又無法明確劃分,只能報警。如果私自將車駛離現場,就算過后再報警,警方也無法對事故成因作出準確判斷。
3、三無車輛
“三無”車輛出事故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私了風險大。一旦有賠償責任的一方翻臉不認賬,那受損一方就得不到保障,最后還是得上法庭。
4、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
開車撞了公共設施或者建筑,需按實際價值賠償。這種情況無法私了,只能報警解決。
5、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無法出示有效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輛的,就是無證駕駛,屬于違法行為,私了可能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6、駕駛人有酒駕/藥駕嫌疑的
酒后駕駛機動車要記12分,酒駕上路,若發生事故保險都不賠償,責任人還會手法律處罰。
7、汽車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主要是包括許多單方事故在內,車輛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往往造成了國家集體的損失。
這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私了”協議性質問題,也就是達成“私了”協議后是否還能反悔或者起訴的問題。依據《民法通則》第59條規定解答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確實造成當事人的人身傷害,如果當事人對肇事者達成的“私了”協議的內容存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撤銷。
其次,實踐中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主持下達成的所謂的“私了”協議,不屬于人民調解的性質,也不是訴訟程序中的調解,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如果當事人反悔或已經履行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一般會依法受理。但當事人已經履行完畢的,其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已經因履行終了而消滅,如無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將駁回其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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