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輕傷在派出所調解賠償了對方,對方也寫諒解書了,為什么檢察院打電話說還要去檢察院做筆錄,筆錄在派
打人輕傷在派出所調解賠償了對方,對方也寫諒解書了,為什么檢察院打電話說還要去檢察院做筆錄,筆錄在派出所就做過了啊!檢察院接下來還會走什么程序?我以賠償了對方,對方也諒解了,怎么還這么麻煩。。。到最后我會沒事吧!派出所只能對民事賠償進行調解,民事責任不能代替刑事責任。致人輕傷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由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公訴權,不能進行調解。
半年前把別人打了輕傷,派出所調解了,對方也出了諒解書,現在案件到了法院,在法院辦理了取保候審,想問
半年前把別人打了輕傷,派出所調解了,對方也出了諒解書,現在案件到了法院,在法院辦理了取保候審,想問一下還會判刑嗎?首先,輕傷是可以調解的,而且對方也出了諒解書,這樣可以在派出所調解,還送到法院不知是因為什么,取保候審是一種與刑事拘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行為,但是以后沒有什么事實情節的變化,一般不會再押人,所以在法院不能調解的情況下,最可能的結果是判處緩刑,比如判一緩一。請采納。
會。根據你的案情,法院會判你緩刑,可以判六個月緩刑一年。
不會!
判緩!
掃黑除惡當中兩年前打架使對方二級輕傷的,當時經過派出所了也賠償了,對方也寫了諒解書的現在會判刑嗎?
掃黑除惡保一方平安,犯罪分子法網難逃,你看可以嗎?
我朋友把對方打成輕傷,也賠償對方了,對方也答應寫諒解書了,現在諒解書已經交到了檢察院,檢察院也開
研究了再跟對方核實后就放人,可是現在對方非得要繼續走法院再放人,我很不解,并且檢察院的承辦人也說檢察院研究后能直接放人,請問我們應該怎么辦才能讓我的朋友盡快出來?煩請專業的朋友幫幫我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可以由檢方主持刑事和解,和解成功將做出不起訴決定,一旦審察起訴到法院基本就要判刑了。
走法院里的過程而已
告他
打架至人輕傷一級,派出所組織雙方調解,賠償后傷者出具諒解書,派出所結案后,會負刑事責任嗎
打架至人輕傷一級,即使經過派出所組織雙方調解,賠償后傷者后,對方出具了諒解書,這個只是民事賠結案,還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會從輕量刑,如判決虛刑(緩刑)
如果調解好
支付賠償金
書面放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的
就沒有事,沒有這些表述,只能證明民事部分處理完畢
對方仍有權利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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