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首次會認定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另外有可能還要被行政拘留,保險也只能用交強險。
發生事故后,要經交警部門調查,再確定是否屬于肇事逃逸。在確定屬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沒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逃逸的駕駛員要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對肇事者的處罰是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六條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罰款或者暫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于縣一級的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五)收繳物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第二十三條 采取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二)、(四)、(五)項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三)制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四)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
(五)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即為送達。
現場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報警。
一、如若對方逃逸,當事人應力求記住對方車輛及對方的以下幾種特征并及時報警:
1、車輛的型號。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3、車輛號牌。包括:顏色(如:小客車為藍色,大客車為黃色)、號碼(最好記全,無法記全也應當記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兩個數字)。
4、車輛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車身上的圖案、文字;有無裝載物,裝載物的名稱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體態(胖瘦)、年歲(青年、中年、老年或約多少歲)、長相(身體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紋身、黑痣等)、衣著等。
擴展資料: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有三個方面:
1、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2、客觀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雖然沒有逃離現場(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將傷者送到醫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門處理時畏罪逃跑,雖然無論從主觀方面還是客觀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構成的,也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
二、責任認定:
1、一般來說,交通肇事時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才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2、但是依司法解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也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3、若構成犯罪,或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積極賠償損失可能量刑時會得到從寬。
4、補充:若沒有逃跑,肯定不構成犯罪?,F在只有盡量認錯了,處理好的話很有可能也不會被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肇事逃逸
如若對方逃逸,當事人應力求記住對方車輛及對方的以下幾種特征并及時報警:
(1)車輛的型號。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3)車輛號牌。包括:顏色(如:小客車為藍色,大客車為黃色)、號碼(最好記全,無法記全也應當記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兩個數字)。
(4)車輛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車身上的圖案、文字;有無裝載物,裝載物的名稱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體態(胖瘦)、年歲(青年、中年、老年或約多少歲)、長相(身體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紋身、黑痣等)、衣著等。
明知自己的行為給被害人的造成傷害應負法律責任,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協助交警勘察事故現場后棄車逃離現場,且外逃多年,無視受害人的損失,這顯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現場”,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第一,從刑事立法的本意和目的來說,刑法的任務是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而刑法的目的是預防犯罪。對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危害極大的犯罪分子,就應該嚴懲。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逃逸
如若對方逃逸,當事人應力求記住對方車輛及對方的以下幾種特征并及時報警:
(1)車輛的型號。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3)車輛號牌。包括:顏色(如:小客車為藍色,大客車為黃色)、號碼(最好記全,無法記全也應當記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兩個數字)。
(4)車輛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車身上的圖案、文字;有無裝載物,裝載物的名稱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體態(胖瘦)、年歲(青年、中年、老年或約多少歲)、長相(身體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紋身、黑痣等)、衣著等。
明知自己的行為給被害人的造成傷害應負法律責任,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協助交警勘察事故現場后棄車逃離現場,且外逃多年,無視受害人的損失,這顯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現場”,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第一,從刑事立法的本意和目的來說,刑法的任務是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而刑法的目的是預防犯罪。對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危害極大的犯罪分子,就應該嚴懲。
擴展資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缎谭ā芬幎?,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征求意見稿)》,從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意見稿調整了傷人事故調查、鑒定意見審核等程序,將道路交通事故分為財產損失事故、傷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處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備不同的資質。意見稿還明確3種傷人事故可以快速處理。
刑法概念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后逃離事故現場;
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
在此,我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逃過一時,是不能逃過一世的,最終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肇事逃逸
你把車牌號記下來了就更好了,直接打電話報警。
如果沒記住號碼,有監控的,警方會追逃的,交通事故如果嚴重,對方逃逸,被警方抓捕后,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擴展資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缎谭ā芬幎?,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征求意見稿)》,從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稿調整了傷人事故調查、鑒定意見審核等程序,將道路交通事故分為財產損失事故、傷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處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備不同的資質。意見稿還明確3種傷人事故可以快速處理。
未造成人員重傷也未造成30萬元以上的財產損失就不構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后造成一人以上重傷或造成的財產損失達到30萬以上就構成了犯罪。構不構成犯罪是看逃逸后所造成的損失程度而定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肇事逃逸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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