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分哪幾種?
交通事故責任分哪幾種?
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后,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會如何劃分本次交通事故的責任,因為這個責任劃分跟后期的賠償是息息相關的,那么交管部門劃分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哪幾類呢?今天我就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雙方交通事故,給大家分享一下:第一,一方無責一方全責。該種情形一般是一方無明顯過錯,而另一方面過錯比較重大的情形,這種情況下由全責方承擔全部賠償。第二,一方主責一方次責。這種情形,雙方都有過錯,但明顯一方過錯比較輕微,另一方過錯比較嚴重,這種情況下,雙方按比例承擔賠償。第三,雙方同等責任。這種情形,一般是雙方均有過錯,且過錯程度相差無幾,那么后期賠償雙方各承擔一半。第四,責任無法劃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一般是交管部門經過勘查、檢驗仍然無法還原事故情況,無法判斷雙方行為過錯,所以對于責任沒有辦法劃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對于道路交通事故,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標準,筆者概括為交通事故的事實認定標準。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五個等級,分別是: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同,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分為四個內容:
1.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由雙方分擔損失。
3.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責任
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11.15法釋〔2000〕33號)
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藍牌車
小型汽車號牌:藍底白字白線框??傎|量在4500KG(不含)以下的貨車和乘座人數(駕駛員除外)在20人(不含)以下和車身長度在6米(不含)以下的車安裝此號牌。藍牌:小型機動車號牌!
大型民用汽車,牌照為朱紅底,白字。
小型民用汽車,牌照為中綠底,白字。
公安專用汽車,牌照為白底,紅“GA”,黑字。
武警專用汽車,牌照為白底,紅“WJ”,黑字。
軍用汽車,牌照為白底,紅中文字:“甲、乙、丙……”黑字。
大使館外籍汽車,牌照為黑底,白字及空心“使”字標志。
領事館外籍汽車,牌照為墨底,白字及空心“領”字標志。
其他外籍汽車,牌照為黑底白字。
試車牌照為藍底白字,數字前有“試”字標志。
學習車牌照為藍底白字,數字前有“學”字標志。
臨時牌照為白底紅字,數字前有“臨時”二字。
汽車補用牌照,為白底黑字。
車輛“移動證”,為白底紅字。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你朋友的情況應該可以得到賠償。
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彼此對應的,即全部責任對應無責任、主要責任對應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對應同等責任。
所謂交通事故責任,是指公安交管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具有交通違法行為、其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后果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等客觀情況認定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交通事故當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既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的違法行為,也包括與事故發生有因果關系的其他過錯行為。
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是指導致事故發生或者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直接因果關系。間接因果關系通常不作為確定事故責任的依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http://www.peichang.cn/detail/id2373.html
確定當事人的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系應當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評判:
1.當事人的行為具有的特征:(1)當事人的行為侵犯了其他當事人的通行權利;(2)當事人的行為具有突變性;(3)當事人未履行注意義務;(4)當事人在危險出現時,未采取適當的避險措施;(5)當事人明知危及交通安全的險情出現后,未履行法定義務。
2.車輛具有影響行車安全的隱患。
3.道路、環境具有影響安全通行的重大隱患。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包含哪些內容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
應該包括事故雙方當事人,車輛,道路等環境的基本情況,事故經過,事故成因,過錯責任和原因,以及認定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哪些部分構成?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要有以下幾部分組成,這是我在百度搜索時在北京交通事故賠償咨詢中心(bjshigu)看到的解釋,覺得挺詳細的和樓主分享一下:
一、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章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二、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損害他人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并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不上交通事故責任。
三、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所謂因果關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系。如果違章行為與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重要條件。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的過錯--過失。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章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
更多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方面的知識和實際的案例分析樓主可以去他們中心網查看,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第四十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ǘ┑缆方煌ㄊ鹿拾l生經過;
?。ㄈ┑缆方煌ㄊ鹿首C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屬制作式文書,主要由首部、認定內容、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 標題
在文書頂端正中寫明“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字樣。
2. 編號
在標題正下方注出案件編號“第××號”。
3.責任認定的時間及地點
如:“時間: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時30分
地點:××市××街南段”
4.案由過渡語
繼時間和地點之后,另起一行寫明下一段文字:
“對于19××年×月×日×時×分發生在××(寫明事故發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經本機關現場調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責任認定。”
(二)認定內容
這是該責任認定書的關鍵項目,應用分條分項的方式一一寫明分析認定的具體內容。分析應依據交通現場勘查、詢問見證人及車輛檢驗等情況進行推論,說明負有責任的一方因何原因,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的哪一條,以致造成了該交通事故,據此應負此起事故的什么責任。分析應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違章依據與后面的責任認定結果要緊密關聯,互為因果,嚴密無間。
繼認定結果之后右下角加蓋認定機關公章,并注明承辦人姓名、年月日,并加蓋承辦單位公章。
(三)尾部
根據交通法規有關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有權向做出該責任認定書的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重新認定。據此在尾部應寫明“此認定書,已于××××年×月×日向當事人各方宣布,當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認定書后15日內向××交警大隊申請重新認定”。
最后寫明本責任認定書分送的形式:(一式兩份,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存檔)。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包括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 調查情況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1、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 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賠償網---先辦案后交費,不成功不收費!零風險代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 調查情況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 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賠償網---先辦案后交費,不成功不收費!零風險代理!
交通責任認定書的劃分情形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另一方無責任;主要因一方責任則一方承擔主要責任;還有事故雙方同等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1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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