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勞務報酬所得和工資工薪的區別?
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800元。 rnrn勞務報酬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rnrn(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rn應納稅額 rn=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rn=(每次收入額-800)*20% rnrn(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rn應納稅 rn=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rn=每次收入額*(1-20%)*20% rnrn(3) 每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 rn應納稅額 rn=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rn=每次收入額*(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rnrn稅務人員說,如果覺著專業的說法太復雜,有一個比較簡單的判斷方法,那就是,如果你從用工單位領到的僅有報酬,沒有任何福利待遇,那就說明你應該按照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rnrn那么這么說的話 我在肯德基兼職 沒有任何福利待遇 我就是拿的勞務報酬咯?那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不是每一個月的工資超過800的部分都被扣除了百分之20? 這個法律是否還在受用? rn難怪總感覺每個月工資都少發了。。。rn我工作半年了。。 可是開始簽合約的時候從沒提前過。。 氣憤啊!!! 那我不是800之后的工資都被扣了百分之20!!!! 每上5個小時就白干了1個小時。。!!!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勞務報酬亦稱“服務報酬”。指根據提供服務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的勞動報酬。
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存在勞動人事關系)而得到的報酬,如工資、薪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等;
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個人與被服務單位沒有穩定的、連續的勞動人事關系。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這個標準新個稅法仍然適用。你在肯德基從事臨時工,肯德基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后適用20%的個人所得稅率。
直接聯系社保
肯德雞你就別花心思算了,出名的專招零時工(特別是大學生打工),不簽合同無任何保障,公司不會和短工簽合同,沒合同不會有任何人或組織能幫你,你在里面有人認識,進去第一天就能簽正式合同,現在是人脈社會,面試筆試都是做給人看的,打個電話能搞定一切
個人所得稅改革對工薪階層影響(請舉案例說明)
馬上要畢業,論文不好搞,本來定的是個人所得稅改革問題研究,導師說題目太大,要往細的小的寫,整的我很被動不知道往哪方面寫了,而且要求是最新的數據分析。麻煩高人指點迷津~~~ 要有案例哦。不錯的話我用高分。摘 要 中國已經加入WTO,市場經濟日益繁榮,個人收入也急劇增加,隨之而來的個人所得稅負擔也就明顯加重。有關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就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通過籌劃,減輕稅負,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錢更多,也就成了這些納稅人急需面對的問題。本文就以此為背景展開討論,具體介紹了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及必要性,個人所得稅主要涉稅項目的納稅籌劃。
關鍵詞 個人所得稅 納稅籌劃
隨著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個人收入的來源和形式日趨多樣化,越來越多的人成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與之相應,財政收入中來源于個人所得稅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從維護切身利益,減輕稅收負擔的角度出發,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越來越受到納稅人的高度重視。那么如何使納稅人在不違法的前提下,盡可能地減輕稅負,獲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個重要的研究內容,有關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也顯得越來越重要。
1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及必要性
目前許多納稅人已從過去偷偷地或無意識地采取各種方法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發展為積極地通過納稅籌劃來減輕稅收負擔。但是,納稅籌劃在某些人的觀念意識中往往和投機取巧聯系在一起。同時有人不解:“納稅籌劃在不違法的前提下進行,但籌劃本身是不是違背了國家的立法精神和稅收政策的導向呢?納稅籌劃可取嗎?”在這種背景下,正確引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對我國納稅人及稅收經濟發展具有比較重要的現實意義,很有研究必要。
1.1 納稅籌劃有利于激勵納稅人增強納稅意識
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的初衷是為了少繳或緩繳稅款,但納稅人的這種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違法的形式,這不僅“鉆”了國家的財稅政策空子,而且學到了財稅政策,法規知識。此外,為了進一步提高納稅籌劃的效果,納稅人還會自覺不自覺地進一步鉆研財稅政策、法規,從而進一步激勵納稅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強納稅意識、自覺抑制偷、逃稅等違法行為。
1.2 納稅籌劃可以節減納稅人稅收
納稅籌劃通過稅收方案的比較,選擇納稅較輕的方案,減少納稅人的現金流出或者減少本期現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資金,有利于納稅人的發展。納稅籌劃可避免納稅人繳納“冤枉稅”。中國市場經濟的健全過程是稅法體系不斷健全的過程,稅法的健全伴隨著稅法的日益復雜,如果對稅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稅,也有可能多繳稅。
2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現狀與原因分析
2.1 現狀分析
近幾年來,隨著個人收入的增加,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人數越來越多,納稅人數超過了任何一個稅種,對個人收入征稅的范圍涉及11個項目之多,于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就應運而生。但是我國目前對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研究很少。納稅籌劃,在以前總會被人們認為是消極的或不正當的行為,認為納稅籌劃就是進行巧妙偷稅、逃稅或騙稅。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納稅籌劃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人們開始考慮如何才能獲得最大的收益問題了。于是納稅籌劃稅務代理機構也誕生了,而且發展趨勢非常好。但是由于稅務籌劃在我國出現的歷史很短,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研究在我國還尚屬一個比較新的課題,有待于我們進一步加強理論和實踐的探索。
2.2 原因分析
隨著稅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納稅人偷逃稅款的空間越來越小,況且偷逃稅款會受到法律的處罰。因而對納稅人來說,應將重點放在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上,而不是偷逃稅款上。但是面對眾多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稅務部門不斷下發的各種稅收政策“解釋”,居民個人往往感到無助。因為稅收政策量多、繁雜且變化較快,個人對一些稅收法規根本不了解。在稅法規范的前提下,納稅人選擇不同的方案帶來的稅負輕重是不同的。個人所得稅通過合理籌劃才可以讓納稅人節約稅收成本,減輕稅負。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聽到群眾的抱怨:“好不容易掙了一筆錢,可是扣稅以后,就明顯少了許多。”因此,對個人所得稅進行納稅籌劃,合理避稅、節稅就成了不少市民關心的話題之一。
3 個人所得稅涉稅項目的納稅籌劃
3.1 籌劃思路
首先,制定合理避稅計劃。就是通過對現行稅法的研究,對個人在近期內收入情況的預計作出的收入安排,通過收入的時間和數量,支付方式變化,達到降低名義收入額之目的,進而降低稅率檔次,以降低稅負或免除稅負。
其次,采取合理避稅策略。個人所得稅的合理納稅籌劃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①提高職工福利水平,降低名義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資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費用的機會,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3.2 主要涉稅項目的籌劃應用
3.2.1 工資薪金所得的籌劃
從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國對于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級超額累進稅率,使得收入越高,適用的稅率越高,稅收負擔也越重。在每一級的邊緣地帶,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的稅收負擔就會相差很大。不過,通過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進行籌劃,可以避免此類不公平的發生。具體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1)均衡收入法。個人所得稅通常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如果納稅人的應稅所得越多,其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就越高,從而納稅人收入的平均稅率和實際有效稅率都可能提高。所以,在納稅人一定時期內收入總額既定的情況下,其分攤到各個納稅期內的收入應盡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2)利用職工福利籌劃。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在各檔稅率不變的條件下,可以通過減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較低的稅率,同時計稅的基數也變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和單位達成協議,改變自己的工資薪金的支付方法,即由單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業提供住所,這是個人所得稅合理避稅的有效方法。此外企業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貼,企業提供員工福利設施,提供免費午餐等等,以抵減自己的工資薪金收入。對于納稅人來說,這只是改變了自己收入的形式,自己能夠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并沒有減少,同時由于這種以福利抵減收入的方式相應地減少了其承擔的稅收負擔。這樣一來,納稅人就能享受到比原來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3.2.2 勞務報酬所得的籌劃
我國關于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稅率,但是對于一次性收入偏高的的情況實行加成征收,實際上也就等于是三級的超額累進稅率。勞務報酬所得有自己的特點,下面針對其特點,進行納稅籌劃的分析。
(1)次數籌劃法。與工資薪金所得不同,勞務報酬所得征稅是以次數為標準的,而不是以月,所以次數的確定對于交納多少所得稅款至關重要,這也是對于勞務報酬所得稅進行籌劃時首先考慮的一個因素。勞務報酬是以次數為標準的,每次都要扣除一定的費用,所以說在一個月內勞務報酬支付的次數越多,扣除的費用也就越多,其應交納的稅款就越少。所以納稅人在提供勞務時,合理安排納稅時間內每月收取勞務報酬的數量,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費用,減少每月的應納稅所得額,避免適用較高的稅率,使自己的凈收益增加。
(2)費用抵減法。即通過減少名義勞務報酬所得的形式來籌劃,將本應由納稅人負擔的費用改由業主承擔,以達到減少名義勞務報酬的目的。
3.2.3 稿酬所得的籌劃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記征個人所得稅。若作品是數人合作完成的,那么對于個人所得稅的計征,根據每個人得到的稿酬分別扣除費用計征,經過籌劃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納稅人應盡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額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將所得均衡分攤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數,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在實行累進稅率時,還可以避免檔次爬升現象的出現。
3.2.4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籌劃
個體工商戶和合伙企業以及個人獨資企業,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收入減去發生的成本、費用。因此,合理擴大成本費用開支,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是個體工商戶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方法。個體工商戶利用擴大費用列支節稅的方法主要有:盡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轉換成費用開支,如水電費、電話費等,在稅前列支;使用自己的房產經營,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擴大經營費用支出;同時自己的房產維修保養費用也可列入經營費用支出,這樣就擴大了經營費用支出。
3.2.5 其他所得的納稅籌劃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籌劃可以利用稅收上的優惠進行籌劃,將個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者其他免稅基金的形式存入金融機構,以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并且能夠很好的安排子女的教育和家庭的生活費用。財產租賃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納稅籌劃與稿酬相似,也是利用了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可以抵扣800元費用的籌劃思路,這種籌劃方式比抵扣20%的標準要節稅許多。財產轉讓所得應充分利用免稅項目,比如個人投資者買賣股票或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均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至于偶然所得的納稅籌劃,因為稅率是一定的,所以可以利用捐贈扣除一部分金額,減少納稅基數,只有這樣才能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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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作為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一個稅種,從其產生到現在,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并已成為很多經濟發達國家主要的稅收來源之一。我國自1980年首次開征個人所得稅以來,其為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我國個人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進一步擴大,這與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經濟發展指導思想向悖。因此,有必要對以調節收入分配,增加財政收入為主要設立宗旨的個人所得稅體制進行適當的改革和完善。本文旨在針對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的若干主要不足,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提出對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的芻蕘之見。 首先,通過對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發展歷程的回顧及其功能發揮情況的考察,進而分析出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發展趨勢,闡明了借鑒國外經驗,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選題背景,并點明了本課題研究的意義。 其次,將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的稅制模式、課稅范圍、起征點、稅率設置及稅收征管與世界其他國家有關個人所得稅法概況進行比較,分析指出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在以上諸方面存在的問題。 最后,提出筆者對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下一步改革的基本構想:在稅制模式方面,應走“分類所得稅制模式→混合所得稅制模式→...
【論文題綱】 摘要 3-4
Abstract 4-6
1 導論 6-18
1.1 選題背景 6-12
1.2 研究意義 12-16
1.3 研究思路與內容框架 16-18
2 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概況 18-28
2.1 個人所得稅的稅制模式 18-19
2.2 個人所得稅的課稅范圍 19-20
2.3 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免征額與費用扣除 20-22
2.4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設置 22-24
2.5 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征管制度 24-28
3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的現狀與不足 28-44
3.1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稅制模式 28
3.2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課稅范圍 28-30
3.3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免征額與費用扣除 30-33
3.4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設置 33-36
3.5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制度 36-44
4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下一步改革的構想 44-61
4.1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稅制模式方面的改革 44-46
4.2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課稅范圍方面的改革 46-48
4.3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起征點或費用扣除方面的改革 48-52
4.4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稅率設置方面的改革 52-54
4.5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方面的改革 54-61
5 結論 61-63
參考文獻 63-66
近年來,隨著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的不斷好轉以及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2006年,在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到1600元,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減少2000余萬人的情況下,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依然保持了較快的增長速度,其增幅超過了17%,總收入達到2452億元,創下了歷史水平新高。雖然國家稅務總局將增長的原因歸結為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長和稅務機關對稅收征管力度的不斷加強,但無論如何,這部分稅收負擔實實在在地落在了僅占工薪階層26%的所謂中高收入人群的頭上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由此,該為哪些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該繳多少,以及如何保證在依法納稅的同時維護好納稅人自身利益等一系列問題,也越來越為人們所關注。在這種情況下,合理利用國家稅收減免稅規定和稅收優惠政策,做好個人所得稅的籌劃工作,切實減輕中高收入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以保障這類收入人群消費能力的不斷提高,擴大需求,為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創造條件就顯得更為迫切和需要。
大膽投資 了解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工作,它要求充分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有關的減免稅條款以及稅收優惠政策來實現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要用好用足稅收籌劃這一節稅工具,必須深入了解和分析具體的減免稅條款以及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自我國開征個人所得稅以來,為適應經濟形勢的發展和需要,體現對納稅人的支持、鼓勵和照顧,國家對納稅人因特定行為取得的所得和特定納稅人取得的所得給予了一系列稅收優惠,具體包含免稅、減稅、稅項扣除和稅收抵免等四個方面,其中與廣大工薪階層納稅人密切相關的條款大致有: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機構為個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個人領取原來提存的上述款項及其利息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合理理財 減輕工薪層稅收負擔
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應以均衡各期收入、降低名義收入、保持實得收入不變,進而降低適用稅率檔次為目標。其主要方法有:
分拆所得,降低適用稅率、提高優惠等級。在我國現行稅制中,由于稅率分級和優惠分等都存在臨界點,因此,每當臨界點被突破,隨所適用的稅率相應提高或稅收優惠的相應減少,都會使應繳納的稅款增加。因此,分拆應稅所得,使其盡量靠近稅前扣除額或稅率分級臨界點可以起到節稅的目的。這類收入主要包括一次性獲得的全年獎金或勞務報酬所得等。例如,年終獎金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納稅。計稅時該獎金以除以12個月得到的商數來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這種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與作為“一次性取得屬于數月的獎金”相比適用的稅率會更低,可直接減少應納稅款。對于政府行為的一次性補發工資,在計稅時也可以將補發當月起到實際發放當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加上補發的工資數進行平均,計算出每月的工資,尋找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以實際發放當月的工資總額作為應稅收入額,計征個人所得稅。這種計稅所用的稅率比按實際發放的當月工資總額為基數適用的稅率要低,也能減少應納稅款。
轉化所得或轉化所得類型。把現金性工資轉化為提供福利,即通過提供各種補貼,降低名義收入,比如提供免費工作午餐、住房補貼、手機話費補貼、交通補貼、特殊崗位津貼等,這樣既可以增加員工福利,又可少繳個人所得稅。此外,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是5%-45%的超額累進稅率,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是 20%的比例稅率,利用稅率的差異進行納稅籌劃,合理選擇用工關系,通過勞務報酬與工資、薪金的轉化,也可以起到節稅的效果。
增加稅收減免額。對于個人所得稅來說,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費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特別是合理增加每個月的住房公積金,可以起到降低適用稅率、節約稅收支出的作用。住房公積金是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或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資乘以規定的提取比例得到的。由于根據上年度數據計算得到的公積金在本年度中按月扣減,不受本年度的工資增長的影響,但工資增長部分少計的公積金允許在本年度末做一次性的補繳,那么如果年末收入較多時,可以通過此項公積金補繳,增加年末該月的個人所得稅稅前可抵扣金額,實現降低稅款。此外,按照公積金有關文件規定,職工個人與其所在單位,各依職工月工資總額的同一比例,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每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每月工資總額乘以個人繳存率,單位每月繳存額等于該職工每月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存率,兩筆資金全部存入個人賬戶,歸職工個人所有。由于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可從工資總額中作稅前扣除,免納個人所得稅,還在不增加單位負擔的情況下,提高公積金計提比例,減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從而提高職工的實際收入水平。但應注意的是,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標準繳付的“三費一金”則應計入年所得范圍內,需依法納稅。
利用捐贈抵減避稅。為了鼓勵高收入者對公益、教育事業做貢獻,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的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只要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就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這就是說,在個人捐贈時,只要其捐贈方式、捐贈款投向、捐贈額度符合法律的規定,就可以使這部分捐贈款免繳個人所得稅。該政策實際上是允許納稅人將自己對外捐贈的一部分改為由稅收來負擔。該條款的立法宗旨很明確,就是要引導納稅人的捐贈方向,將其引入公益、救濟性質,從而為社會和國家減輕負擔。對于個人來說,則可以通過公益、救濟性捐贈將一部分收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從而達到抵免一部分稅收的目的。
[PPT] MPA畢業論文的選題與寫作文件格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HTML 版
古今中外的公共管理實踐,如實際政府部門的政策與管理,國外的政府改革、當前我國的政府 .... 劉曉方. 國際稅收競爭中的我國個人所得稅比較研究. 鐘緒林. 論文標題 ...
mpa.ncu.edu.cn/newweb/ppt/MPAkaitilunwen.ppt
個人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是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還是按工薪收入所得項目交納個人所得稅?
分兩種情況:
一、個人在公司任職則董事費收入與工資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不在公司任職則按”勞務報酬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國稅發[2009]121號文件規定:(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八條規定的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方法,僅適用于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二)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提示:如果是企業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按工資薪金計算;如果僅擔任公司董事,則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申報個人所得稅按照工資的全部收入計算稅金,另外分紅要另外交稅
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工作)時,其工薪收入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1.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2.對于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3.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離退休人員本人或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原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4.撫恤金、救濟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救濟金指國家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5.對于離退休人員取得按照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包括:
(1)自愿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個人,在退休時取得由所在單位根據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三十發放的一次性獎勵。
(2)無子女或者因獨生子女死亡造成無子女的個人,在退休時取得由所在單位根據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百發放的一次性生活補助。
以下收入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1.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2)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2.離退休人員取得實行工效掛鉤以來形成的結余工資,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收入,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3.離退休人員取得原任職單位補發的、屬于離退休前的工資(補發工資是對應發未發足工資的補充發放),應將補發工資并入以前未發足工資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重新計算該月應納稅款后,補繳與該月已繳稅款的差額。
我所在的單位聘用退休人員,只按聘用部份工資計稅,退休金所得不用管。
你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政策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退休人員再就業的,同其他員一樣的方法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如果對你有幫助,望采納。
個人所得稅問題
我是河南某高校的。rn《個人所得稅法》規定:rn“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rn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rn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rn我的問題是:rn1、國務院特殊津貼、省管優秀專家津貼、教學名師獎屬不屬于上述“一”?rn2、按照河南省財政、人事部門政策,每月隨工資發放的副食品補貼、職務補貼、適當補貼、能源補貼、住房補貼等屬不屬于上述“三”?rn敬請專家指教!!!!朋友你好,交納個人所得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我個人看法稅收是指:當月所有的各種收入相加總數。
個人所得稅是指對個人(自然人)取得各項應稅所得而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根據2006年1月1日起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規定了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共列出了11項個人應稅所得。在這里我們只討論研究這11項中的第一項,即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稅法的規定,工薪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款是按月計征的,適用的是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要正確掌握工薪所得稅款計算方法,首先要明確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應稅工薪收入的范圍
應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包括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取得的都屬于應稅工資薪金所得。
(一)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項目
1、對按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包括以下四種:
①獨生子女補貼;
②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③托兒補助費;
④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的規定,個人因公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次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
2、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從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救濟金是指國家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3、按照國際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其中達到離、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其在延長離、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離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4、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領取原提存的上述“四金”時,也予以免稅。
5、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發放的取暖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不予免征的項目
1、對于單位按期發放、人人有份的所謂誤餐補貼,不屬于免稅范圍,應并入當月工薪所得計算納稅。
2、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個人的工薪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3、企業和個人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對超過規定的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4、企業和個人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發放的取暖補貼,對超過規定的比例發放的部分,平均分攤到4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減稅項目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僅限于勞動所得);按規定殘疾人工薪所得稅款減征80%。
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二、計稅依據的確定
計稅依據即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個人取得的每項收入減去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后的余額。工薪所得采用每月收入定額扣除的方法,按月計征,以每月收入額減去稅法規定的1600元的免征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九級累進稅率表
級數 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500元的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1、通常情況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月應納稅額=當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個人取得獎金的征稅規定
(1)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納稅。
例1:某人2006年1月取得工資薪金收入3000元,同時取得先進獎獎金2000元,計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3000+2000-800)×15%-125=505元
(2)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具體算法如下:
第一步、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按得出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二步、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說明的是:
第一、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當月,納稅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即1600元,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當月工薪所得與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的差額”后的余額,再按上述方法進行計算。
第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一次。例2:某人年終一次性取得獎金3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
① 30000÷12=2500元(查表稅率為15%,速算扣除數為125)
② 30000×15%-125=4375元
例3:如果上例中某人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30000元,當月其工資額為600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稅:
①〔30000-(1600-600)〕÷12=2416元(查表稅率為15%,速算扣除數為125)
②〔30000-(1600-600)〕×15%-125=4225元
以上僅對常見的幾種工薪形式的個稅計算方法進行了介紹,僅供大家參考。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要正確區分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學校、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為此我們在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計算時應加以區別。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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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務院特殊津貼屬于三,不是獎金;省管優秀專家津貼屬于三,不是獎金;教學名師獎如果是省級、部級的獎項,那么屬于一。
2、屬于三。
如果你是學校負責發放教師工資的,工作中涉及到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慶,最好將相關問題咨詢一下當地的稅務部門,由他們來明確,如果他們要求提供相關依據,就如實提供,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一定按規定,依法扣繳,否則就是違法,要負法律責任的.如果只是想了解自己的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出來的,計算對不對則不用了解的非常準確.
您所說的這些都是免個人所得稅的內容,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都不屬于,國家發給的津貼是不需要繳個人所得稅的
這些都是免個人所得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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