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這6個條件,員工主動辭職也有補償
員工主動辭來職不能獲得經濟補償自金,但是公司存在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員工可以主動解除勞動關系,同時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只要單位有以下幾種情況,員工主動辭職也有補償金,1、沒有按照勞動合回同的約定提供勞動答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3、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4、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因單位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滿足這6個條件,員工主動辭職也有補償
只要單位有以下幾種情況,員工主動辭職也有補償金,1、沒有按照勞動合同回的約定提供勞動答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3、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4、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因單位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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