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開始有“文物修復師”這個職業?
目前中國職業大典里沒有文物修復師這個職位,并且目前在職人數僅為幾千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技術種類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編制,由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是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統計局聯合組織編制的。中央、國務院50多個部門以及有關研究機構、大專院校和部分企業的近千名專家學者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的編制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編制工作于1995年初啟動,歷時4年,1999年初通過審定,1999年5月正式頒布。2010年逐步啟動了各個行業的修訂工作。
2015年7月29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修訂工作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審議、表決通過并頒布了新修訂的2015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版簡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將我國職業歸為8個大類,66個中類,413個小類,1838個細類(職業)。8個大類分別是:
第一大類
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其中包括5個中類,16個小類,25個細類;
第二大類
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包括14個中類,115個小類,379個細類;
第三大類
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其中包括4個中類,12個小類,45個細類;
第四大類
商業、服務業人員,其中包括8個中類,43個小類,147個細類;
第五大類
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其中包括6個中類,30個小類,121個細類;
第六大類
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其中包括27個中類,195個小類,1119個細類;
第七大類
軍人,其中包括1個中類,1個小類,1個細類;
第八大類
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其中包括1個種類,1個小類,1個細類。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確定了實行就業準入的87個職業目錄。分別是:車
工、銑工、磨工、鏜工、組合機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鑄造工、鍛造工、焊工、金屬熱處理工、冷作鈑金工、涂裝工、裝配鉗工、工具鉗工、鍋爐設備裝配工、電機裝配工、高低壓電器裝配工、電子儀器儀表裝配工、電工儀器儀表轉配工、機修鉗工、汽車修理工、摩托車維修工、精密儀器儀表維修工、鍋爐設備安裝工、變電設備安裝工、維修電工、計算機維修工、手工木工、精細木工、音響調音員、貴金屬首飾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機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裝飾裝修工、電氣設備安裝工、管工、汽車駕駛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化學檢驗工、食品檢驗工、紡織纖維檢驗工、貴金屬首飾鉆石珠寶檢驗員、防腐蝕工、[1]
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
動物疫病防治員、動物檢疫檢驗員、沼氣生產工
商業、服務業人員
營業員、推銷員、出版物發行員、中藥購銷員、鑒定估價師、醫藥商品購銷員、中藥調劑員、冷藏工、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西式烹調師、西式面點師、調酒師、營養配餐員、前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保健按摩師、職業指導員、物業管理員、鍋爐操作工、美容師、美發師、攝影師、眼鏡驗光員、眼鏡定配工、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家用電器產品維修工、鐘表維修工、辦公設備維修工、養老護理員、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秘書、公關員、計算機操作員、制圖員、話務員、用戶通信終端維修員。
2015版頒布編輯
頒布時間
2015年7月29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修訂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在京召開,會議審議通過并頒布了2015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統計局有關領導出席會議,質檢總局黨組成員、國家標準委主任田世宏出席并講話。
修訂歷時
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頒布于1999年。由于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社會職業構成發生了很大變化。為適應發展需要,2010年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統計局牽頭成立了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修訂工作委員會及專家委員會,啟動修訂工作,歷時五年,七易其稿,形成了會議審議通過的新版《大典》。
2015版修訂編輯
2015版《大典》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了修改、調整和補充。
第一,對職業分類體系的修訂;第二,對職業信息描述內容的修訂;第三,對職業信息描述項目的調整;第四,增加綠色職業標識。職業分類修訂工作是一項長期任務。要繼續發揮《大典》修訂平臺的作用,建立職業分類動態更新機制,對《大典》進行及時調整和補充完善。[2]
2015新版《大典》職業分類結構為8個大類、75個中類、434個小類、1481個職業。與99版相比,維持8個大類、增加9個中類和21個小類,減少547個職業。經過系統專家努力,質檢行業共24個職業列入大典,質檢工作重要性進一步凸現。[3]
總體情況
從總體修訂的內容情況來看,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了修改、調整和補充。
第一,對職業分類體系的修訂。2015版《職業分類大典》延續職業分類的大類、中類、小類和細類結構,細類是最基本的類別,即職業。調整后的職業分類結構為8個大類、75個中類、434個小類、1481個職業。與1999版相比,維持8個大類不變,增加9個中類、21個小類,減少547個職業(新增347個職業,取消894個職業)。新增職業包括“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員”、“快遞員”、“文化經紀人”、“動車組制修師”、“風電機組制造工”等。取消職業包括“收購員”、“平爐煉鋼工”、“凸版和凹版制版工”等。
第二,對職業信息描述內容的修訂。維持142個類別信息描述內容基本不變,修訂220個、取消125個、新增155個類別信息描述內容;同時,維持612個職業信息描述內容基本不變,修訂522個、取消552個(不含342個“其他”余類職業)、新增347個職業信息描述內容。
第三,對職業信息描述項目的調整。為更好反映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實際,將1999版“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的表述調整為“本職業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種”,其含義有二:一是同時包括與對應職業名稱重名的工種;二是對檢驗、試驗、修理、包裝、營銷等因其工作性質相似、數量眾多、無法窮盡的工種未予列舉。
第四,增加綠色職業標識。本次修訂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對具有“環保、低碳、循環”特征的職業活動進行研究分析,將部分社會認知度較高、具有顯著綠色特征的職業標示為綠色職業,這是我國職業分類的首次嘗試。旨在注重人類生產生活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推動綠色職業發展,促進綠色就業。綠色職業活動主要包括:監測、保護與治理、美化生態環境,生產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提供大運量、高效率交通運力,回收與利用廢棄物等領域的生產活動,以及與其相關的以科學研究、技術研發、設計規劃等方式提供服務的社會活動。2015版《職業分類大典》共標示127個綠色職業,并統一以“綠色職業”的漢語拼音首字母“L”標識,如環境監測員、太陽能利用工、輪胎翻修工等職業。
類別變化
從具體修訂的內容情況來看,對1999版中各類別的內容進行了修訂。
1.第一大類名稱修訂為“黨的機關、國家機關、群眾團體和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其職業分類修訂參照我國政治制度與管理體制現狀,對具有決策和管理權的社會職業依組織類型、職責范圍的層次和業務相似性、工作的復雜程度和所承擔的職責大小等進行劃分與歸類。修訂后的第一大類包括6個中類、15個小類、23個職業。與1999版相比,增加1個中類,減少1個小類、2個職業,并對部分類別名稱和職業描述進行了調整。
2.第二大類名稱為“專業技術人員”,維持原大類名稱不變,其職業分類修訂除遵循職業分類一般原則和技術規范外,還著重考量職業的專業化、社會化和國際化水平。修訂后的第二大類包括11個中類、120個小類、451個職業。與1999版相比,減少3個中類,增加5個小類、11個職業。
3.第三大類名稱為“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維持原大類名稱不變,其職業分類修訂主要依據我國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中從業者的實際業態進行。修訂后的第三大類強化其公共管理、企事業管理等領域行政業務、行政事務屬性,包括3個中類、9個小類、25個職業。與1999版相比,減少1個中類、3個小類、28個職業。
4.第四大類名稱修訂為“社會生產服務和生活服務人員”,其職業分類修訂主要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以及我國服務業發展現狀,特別關注新興服務業的社會職業發展,主要按照服務屬性歸并職業。修訂后的第四大類包括15個中類、93個小類、278個職業。與1999版相比,增加7個中類、50個小類、81個職業。
5.第五大類名稱修訂為“農、林、牧、漁業生產及輔助人員”,其職業分類修訂以農、林、牧、漁業生產環境、生產技術和產業結構的變化,現代農業生產領域中生產技術應用、生產分工與合作的現狀為依據,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修訂后的第五大類包括6個中類、24個小類、52個職業。與1999版相比,中類維持不變,減少6個小類、83個職業。
6.第六大類名稱修訂為“生產制造及有關人員”,其職業分類修訂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以及生產制造業發展業態,以工藝技術、工具設備、主要原材料、產品用途和服務與技能等級水平相似性進行。修訂后的第六大類包括32個中類、171個小類、650個職業。與1999版相比,增加5個中類,減少24小類、526個職業。
7.第七大類和第八大類沿用1999版《大典》做法,維持原大類名稱及內容表述不變。
http://www.hsosta.org.cn/ch6774/ch6804/2017/07/14/content_422655.shtml
這個是政府部門網站,應該是最新的了 ,你下版載自己權查詢。
中國職業大典
一個人的靜謐
在這空氣散發孤獨的夜
原來如此的彷徨
一個人的失眠
在這香煙點燃惆悵的夜
原來如此的疼痛
那雙空洞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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