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勞動者個人主動提出辭職的,需要提前三十日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并且是沒有專經濟補償的。但是如果屬用人單位存在過錯,比如說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等情況,損害勞動者重大利益的,勞動者辭職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坑蒙拐騙)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得單位要趕你走才有錢拿;你自己想走沒錢拿)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在某些情況下單位可以選擇給你一個月工資讓你走路或提前30天通知你走路而不必補償,利用價值不大)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破產或大規模裁員)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思是單位要給你降工資,你不同意,辭職時可以敲點經濟補償)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意思是單位完蛋會補償你)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想拿經濟補償,按照上述法律,只能在單位有錯在先的情況下才行。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沒有希望的,引用的三十八到四十四條原文太多了,你若信不過我就自己去看原文。
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的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么算
根據《勞動合抄同法》第四襲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要怎么算?
我是工廠里上班15年,在下班的路程中出了車禍?,F在在走工傷,可以終止合同嗎?終止合同需要什么?怎么經濟補償第三十來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源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因傷致殘。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如果是企業要辭退你還需要按《勞動合同法》支付補償,相當于15個月你的工資。
可以中止勞動合同的,按照規定只要你自愿就可以中止勞動合同,除了正常的工資賠償以外,你可以得到本人十五個月的工資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方法
2014-1-25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不再續簽,并按合同簽訂工資支付我經濟補償金,問題1:合同中簽訂的工資為基本工資,但我的實得工資還包含各種補貼和績效獎金,補償金應以合同基本工資計算還是以實得工資計算,如按實得工資計算,是扣除五險一金后發放的工資還是原實際工資?問題2:經濟補償金一次性發放后是否需要繳個稅?問題3:自2005年簽訂固定合同以來,共續簽合同5次,公司沒有讓我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30天通知不再續簽,我還可以向公司要求賠償金嗎?
證據補充:
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單1、補抄償金是按你的應發工資進行計襲算,就是扣取社保、稅前的工資;2、經濟補償金不上稅;3、你可以主張要求賠償金,不過得到支持的可能不大。另外你的補償金只能從2008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因為合同到期不續簽支付補償金是2008年1月1日公布的勞動合同法才有規定,所以之前的不在補償范圍內。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怎么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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