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條件
據我所知西方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申請法律抄援助的條件: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一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一)一般條件
一般條件是對中國公民普遍適用的條件,它是指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并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二)特殊條件
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貧困戶申請法律援助都需要的材料有:1.身份證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2.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如救濟證、職工下崗證、待業證等;3.享有合法權益的證明材料,如財產所有權證、親屬關系證明、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材料;等等。
法律援助申請條件:
(1)申請事項屬于規定的法律援助范圍(需經訴訟或仲回裁程序解決的答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法律援助申請機構: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經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一案件均有管轄權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擴展資料:
受援人享有的權利:
(1)可以了解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
(2)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適當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
(3)可以申請有利害沖突的法律援助審批人員回避。
受援人應履行的義務:
(1)如實提供能證明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事實和相關材料及足以證明經濟困難,確需減、免收法律服務費用的證明材料
(2)給法律援助人員提供必要的合作
(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得較大利益時,應當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所需要的條件如下:
一、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2、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3、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二、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2、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3、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4、請求國家賠償。
5、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
6、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拓展資料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重要意義
一、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二、法律援助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
三、法律援助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四、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國得以實現的有力保證。
五、法律援助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申請復法律援助需要條件如下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有權為自己辯護。自審查起訴階段開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審判階段,被告人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的,法院應當指定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6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根據這一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可以獲得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從而有效地行使辯護權。
3.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人民法院在審判程序中,應當及時告知未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并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被告人進行辯護。在法庭審判中,人民法院應當保障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依法辯護行為不受干擾。當然,這一規定對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同樣適用,這兩個機關也都有義務保障被告人獲得辯護。
申請法律援助所需的條件:
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版日起,因經濟困難權沒有聘請律師的;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拓展資料: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參考網站:網頁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申請法律援助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專,為經濟困難屬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一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一)一般條件
一般條件是對中國公民普遍適用的條件,它是指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并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二)特殊條件
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版人民法院指定辯護:權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一、什么叫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律師、公
證員等法律服務人員為某些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或
減費的法律幫助,以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
它實際上是法律扶貧、扶弱、扶殘,是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
保障措施。我國《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對法
律援助均作了規定。
二、法律援助的對象和條件
根據有關規定,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是我國公民和符合一定條件
的外國公民,即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
為一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一)一般條件。一般條件是對中國公民普遍適用的條件,這就
是,確因經濟困難(以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為準),無
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并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
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二)特殊條件。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
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
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
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
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
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律指定律
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的范圍和實施方式
涉及下列法律事項,符合上述條件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2)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的法律事項;
(3)除責任事故外,因公受傷害請求賠償的法律事項;(4)盲、聾、
啞和其他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權賠償的法律事項;(5)
請求國家賠償的訴訟案件;(6)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法律事項;
(7)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
實施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
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
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四、如何提出申請
屬于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該人民法院所在
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統一受理并組織實施,即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機構,
由法律援助機構負責指定律師擔任刑事被告人的辯護人。非指定辯護
的刑事訴訟案件和其他訴訟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請人向有管轄權法
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其他非訴訟事務,由申請人向住
所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應當以書面形
式提出,并遞交下列材料:(1)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暫住證;(2)
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的證明;(3)申請法律援
助的基本情況;(4)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代為申
請。代申請人應當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就你所述,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詢。
刑事案件、公訴案件、無經濟能力打官司的民事訴訟等!
怎么樣申請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條件證件?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版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權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一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一)一般條件
一般條件是對中國公民普遍適用的條件,它是指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并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二)特殊條件
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貧困戶申請法律援助都需要的材料有:1.身份證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2.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如救濟證、職工下崗證、待業證等;3.享有合法權益的證明材料,如財產所有權證、親屬關系證明、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材料;等等。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方法:
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二、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項目:
《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第一到第六項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您好,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申請法律援助的手續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二)經濟困難的證明;(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案件或者事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對申請進行審查的時間,但是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0日。而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同級人民政府將在收到重新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審議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 法律援助終止的情況: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報告,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核實的,應當終止該項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經濟收入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二)案件終止審理或者已被撤銷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終止法律援助的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助到您。
一、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因勞動關系請求經濟補償、賠償的;
(六)因身體遭受嚴重損害請求賠償的;
(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要求變更或者解除收養、監護關系;
(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九)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0年19號文件關于擴大法律援助事項范圍的意見,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因使用偽劣農藥、化肥、種子及其他農資產品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請求賠償的;
(二)因環境污染遭受嚴重經濟損失請求賠償的;
(三)因征地、拆遷而使權益受到嚴重損害并在民事訴訟中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四)因房屋居住權受到嚴重侵害請求賠償的;
(五)因繼承權受到侵害請求確認或者賠償的;
(六)遺贈扶養協議糾紛。
《意見》規定,以上六類案件中后三類案件適用的申請人必須是農村“五保”對象、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人員、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領取設區的市、縣(市)總工會發放的特困證的職工、依靠撫恤金生活的人員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人員。
四、根據昆山市《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保障民生促進和諧維護穩定積極作用的意見》,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援助范圍,實現應援盡援:(1)75周歲以上的昆山籍老人因贍養或住房引發的糾紛全部納入法律援助范圍;(2)20人以上的群體性案件免除經濟條件審查;(3)處于調解過程的案件當事人提出申請的可以適當放寬法律援助條件予以受理;(4)針對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糾紛或事件,免除經濟條件審查,引導其進入法律援助程序。(5)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直接認定為經濟困難;(6)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倍以下的,可以認定為經濟困難;(7)因意外事件、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其生活出現暫時困難,正在接受政府臨時救濟的,申請人無需提交經濟狀況證明表。(8)被政府列為扶貧對象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認定申請人經濟困難;(9)被婦聯組織認定為特困母親家庭的,可以免除經濟條件審查。(10)因民事訴訟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獲得批準,申請事項在法律援助范圍內的,可以直接受理;(11)勞動用工糾紛、醫患糾紛和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損害請求賠償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12)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處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辯護,無須審查其經濟困難狀況。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內難沒有聘請律容師的;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3、公訴案件的自訴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注意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的,要提供經濟困難的證明。
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條例》規定·,個人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具備的條件是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法律幫助;
2、受援人確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務費用。其中,農村的屬社會救濟對象;城鎮的其家庭成員收入不超過市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且無其他經濟來源
3、申請事項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圍。
所謂受案范圍
法律援助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您的情況屬于受案范圍,只要能證明自己確實經濟困難,法院則可以為您指定訴訟代理人,祝您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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