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36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等都是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比如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36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等都是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比如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2、賠償金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p>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拓展資料: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2、賠償金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拓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 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嘗護佰咎脂僥拌鞋飽貓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參考資料:百度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于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相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2018勞動法:這7種情形被辭退,員工是拿不到補償金的
第一種: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公司和員工在勞動合同中都會約定試用期,而且試用期的約定是合法的。試用期是公司對新員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對于不合格的員工可以辭退,并且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第二種: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簽訂就已經確定了公司和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但是如果員工在合同期間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并且眼中影響了原有的工作,并對公司造成損失的,用人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第三種: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
違反規章制度,是否嚴重,應當由公司來判斷,但也應該符合本公司一般職工的判斷。當然如果因為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還應該接受勞動仲裁機構的審查。因此,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一定要充分證據證明。
第四種: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違反其忠于職守、維護和增進公司利益的義務,有未盡職責的嚴重過失行為或者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的故意行為,使公司的有形財產、無形財產或人員遭受重大損失的用人方可以取消勞動合同,同時也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第五種: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指: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的、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32條免于刑事處分的,存在這些情況的員工公司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種: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學歷和履歷是公司甄別和選擇員工的重要指標,是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目的能否達成的前提條件,如果員工向公司提供假個人信息而簽訂合同的,公司發現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不用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第七種:如果員工因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終止勞動合同的,司法實踐中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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