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德邦物流之后,員工的勞動合同是和德邦簽,還是和其他的勞務派遣公司簽?
進入德邦物流之后,員工的勞動合同是和德邦簽,還是和其他的勞務派遣公司簽?簽派遣合同,他們外包了人資
您好:
我司不同崗位有不同的安排。具體合同簽訂方面的信息建議您具體咨詢當地的人事部門。感謝您對我司的支持!
如有其它疑問,歡迎向德邦物流企業平臺提問!
已經簽署勞動合同,但是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
我在順豐工作,我跟順豐之間簽訂的是杰艾的勞務派遣合同。但是我現在生病了,不是工傷,就只是生病了,但是沒有失去繼續工作的能力,只是可能不能繼續從事當前崗位的工作,需要調崗,而順豐目前不缺倉管,我想知道此時順豐是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的吧!!求解!順豐無權解除勞動合同,他們只能將你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在國企工作,卻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勞動合同,這樣的員工算國企員工嗎?
這樣的員工不算國企的正式員工,你可以享受國企的一切待遇,但這些待遇都是通過派遣公司給你的,你簽的合同也不是國企的合同,而是派遣公司跟你簽的合同,如果一旦發生什么問題的話,處理問題的是派遣公司而不是國企,所以還是盡快想一些辦法,看看能不能改為正式員工,這樣能更有保障一點。
我有個朋友,退伍以后去了國企,是個非常好的單位,待遇呀,福利呀,都很好,后來國企改革,第一批離職的人就是他們這些跟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的人,不過在國企上班除了這個合同其他待遇都是一樣的,五險一金,工資、吃的、補助,所有的都跟國企職工一樣。
如果對于我們而言能去國企上班,就算是派遣公司也沒有關系,畢竟第一步是進去了,其他在想辦法唄,就算不是國企的正事員工也沒關系啊,你就說在外面的私企不也一樣嗎?有的地方還不給你簽合同呢,干一段時間老板跑了工資都沒有,國企你可以放心的上班,跑不了。
現在很多國企也都私有制了,原來的國企老職工就那樣了,剩下去的所有新員工都是通過派遣公司形式進入國企的,這種形式也不算什么大問題,咱們過去說的鐵飯碗不存在了,其實就算你是國企的員工也有可能面臨著離職的可能啊。
就像現在的高速公路收費,是國企吧,以后要被ETC取代了,這些收費員去哪里呢?就算簽的是國企的勞動合同不也沒意義嗎?
這樣的員工不算國企員工的,因為這是屬于勞務派遣公司被派到國企工作的,人事及檔案關系都不在國企,所以不算是國企員工的。
這樣的員工不算國企員工。而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你拿工資是勞務派遣公司給你發。
在國企工作。確實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勞務合同這樣的員工算是企業員工,因為合同都是正式合法的。
順豐招聘成功后說完和另外一家勞務公司簽合同為什么?
今天我去順豐應聘 成功后說要和另外一家勞務公司簽合同 說是什么外派模式?求解釋 謝謝首先會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一年后就可以參加考試申請轉成順豐正式員工。在工資方面這個沒有影響,就是身份的區別
勞務派遣模式,意思就是說你是勞務公司的員工,不是順豐的員工,是勞務公司派到順豐工作的
我給你解釋哈,有些人入職以后干幾天或者幾個月就不干了,順豐管理不過來只好找勞務版公司了,讓權勞務公司幫忙交保險,簽合同之類的,,假如你干了5.6年,而且不打算辭職,順豐就把你從勞務公司調到順豐管理,其實沒什么,都是一樣的,,,,,拿一個市來說,順豐有幾千個快遞員,你讓順豐自己管交保險,簽合同,辭職什么的能忙乎過來么。
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屬于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指由勞務派遣機內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容動合同,并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第六十六條[1] 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以勞務派遣的形式在某企業打工,勞動合同也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哪家公司承擔交養老保險?
應該是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你的養老保險。
派遣公司屬于用人單位,你所在的企業屬于用工內單位,但是社會保容險(包含工傷、生育、失業、醫療、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必須要給你繳納的,不繳納養老保險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勞動合同和派遣公抄司簽訂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派遣公司屬于用人單位,你所在的企業屬于用工單位,但是社會保險(包含工傷、生育、失業、醫療、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必須要給你繳納的,不繳納養老保險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