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轉移
茲有公司A,董事長張某,老總黃某,員工約300人,A公司已經成立多年,2012年初,張某說將公司業務轉讓給黃某,黃某答應了,于是黃某成立了公司B,并與公司A在同一地點辦公,接收了A公司轉讓的包括了公司品牌,設備,員工。A公司張某從此消失在員工視野。此時實際上公司A已經名存實亡,但未注銷。員工實際上已經成了B公司的人。在人員轉移的過程中,B公司黃某未告知員工公司變更,所有的老員工檔案資料均為A公司,在老員工合同到期需要續簽時,黃某要求員工與B公司簽訂勞動合同。rn個人感覺B公司黃某想讓時間慢慢來倒逼員工接受被A公司當商品轉讓給B公司的事實。。。rn好了,現在問題來了,請問:rn1、 此案例中,存在哪些問題??rn2、 存在的問題分別違反了哪條哪款??rn3、 員工應該如何做??rn真實事件,現員工很迷糊,求高人指點。在合同到期之前,A公司被轉讓給B公司,不論是如何轉讓,由承接其權利的B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對你們沒有什么影響。《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合同到期后,你們直接與B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有關工作年限、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合并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五條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于“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
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三)因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勞動關系轉移怎么辦理?
你可以找個專門的公司來代辦理,這樣自己會節省很多時間的,我們找的是青島聯達人力資源公司,非常的專業,辦理的速度也快。
關于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轉移問題
我公司A于2011年9月把我們轉移到另一公司B,當時三方的協議是把員工在公司A工作的工齡轉移到公司B并簽了協議,協議如下:rn甲方:公司Arn乙方:勞動者rn丙方:公司Brn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關系事宜,經平等協商后,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rn一、乙方與甲方于2011年9月30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rn二、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從最后一次進廠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的工作年限合并到丙方,乙方與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丙方承繼。rn三、按勞動合同法丙方解除乙方勞動關系且需經濟補嘗的,按勞動者在甲方及丙方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rn四、乙方工作地點:XXXXXrn五、除上述約定外,以后三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責任.rn六、本協議經三方簽名或蓋章后正式生效.rn 甲方:公司Arn蓋了章rn乙方:勞動者rn簽名rn丙方:公司Brn蓋了章rn我們簽了協議的同時又重新簽了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有三頁,是正式合同,但是在合同最后的"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加上了以下事項:rn乙方在公司A從XXXX年XX月XX日(勞動者進入公司A入廠時間)至2011年9月30日共XXX年XX月XX日的工作年限合并到 甲方,乙方與公司A權利和義務由甲方承繼.(此事項是用紙貼上的,并有公司B的蓋章)rn現有同事被解除勞動合同,公司B只賠償我同事在公司B工作的工齡,在公司A的工作工齡沒有賠.rn請問:我們簽的協議與勞動合同中的"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哪里出了問題?rn為此我也到了些律師事務所問了下,有的是這句話有問題"二、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從最后一次進廠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的工作年限合并到丙方,乙方與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丙方承繼。""五、除上述約定外,以后三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責任."rn也有的說是勞動合同中最后的"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的協議用紙貼上是不合法.rn請高手幫幫我們吧,我們辛苦工作不容易啊,先謝謝了建議該同事憑2 份合同申請仲裁。應該不會失敗。乙方在甲方從最后一次進廠之日起,不夠明確。直接把日期寫明。但是不會影響仲裁結果。
有些麻煩,這里最后一次進廠的理解上會存在爭議,不過,試著去仲裁一下吧,畢竟仲裁的都不怎么認真,而且基本上會對勞動者有利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勞動合同自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合并沒有問題啊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回從原用人答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五十條【關系轉移和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內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容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關系轉移程序包括哪些
勞動人事關系轉移流程是:
1、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把解除證明拿回到,調檔答用。
2、新單位出調檔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寫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轉移人事檔案或戶口,寫清楚轉移地址。如果單位沒有人事代理權,需要去單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蓋章子,需要攜帶單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還需要介紹信。
3、如果單位有人事代理權的話帶調檔函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可以去老單位提檔了。
4、回來存檔。
勞動關系轉移程序包括什么
勞動人事關系轉移流程是:
1、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把解除證明拿到專,調檔用。
2、新單屬位出調檔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寫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轉移人事檔案或戶口,寫清楚轉移地址。如果單位沒有人事代理權,需要去單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蓋章子,需要攜帶單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還需要介紹信。
3、如果單位有人事代理權的話帶調檔函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可以去老單位提檔了。
4、回來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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