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勞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申請人是員工的勞動仲裁,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百度百科-勞動仲裁
1、如果想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補償金,可以以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為由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留下書面通知對方的證據),以此為由解除也是可以即通知即解除并可補償,但勞動者要舉證證明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事實的存在。
注:補償金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2、進行勞動監察投訴:適用于如不想主張以上權利,只想要回工資的情況。需本人攜帶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工牌等)、身份證、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去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網站查詢打印)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填表投訴。
3、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結果,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
擴展資料:
適用于維權的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1994〕481號,第三條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參考資料:人民網—北京嚴懲拖欠工資行為 4家企業被“逐”出京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相關法律:
一、《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三、《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四、《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擴展資料: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還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同時,原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既包括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的數額,也包括由法律規定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期。
如果公司不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人的工資報酬,構成了對勞動者享有勞動報酬權益的侵犯。這種情形下,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建議勞動者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無故拖欠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當公司拖欠工資時,員工可與企業協商解決,如若協商失敗,員工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體做法如下: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擴展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無故拖欠工資
1、如果想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補償金,可以以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為由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以此為由解除也是可以即通知即解除并可補償,但勞動者要舉證證明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事實的存在。
補償金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勞動者應當去郵政局用EMS快遞“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收件人單位處寫明用人單位名稱,收件人是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沒有人事部的寫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單上物品欄注明是“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解除原因: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況”,保留好該寄單以證明提出了解除通知。
2、如果不想主張以上權利,只想要回工資,勞動者可帶上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工牌等)、身份證、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去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網站查詢打印)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填表投訴。
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結果,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
擴展資料: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勞動合同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擴展資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無故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你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
公司不發工資怎么辦?公司拖欠工資的事情也是很常見的,大多數是企業經營不善資金周轉困難導致工資一直發不下來,這樣可以理解,但是工資還是要發的,往往很多員工是要不到工資,這時候該怎么辦呢?接下來將小編為大家說說公司不給發工資怎么辦的相關知識,以供廣大讀者參考與學習。
一、公司不給工資怎么辦
首先,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勞動合法第38條及第47條的規定,企業未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另外,出現克扣和拖欠工資的情況,還可以得到其工資25%的經濟補償。
那么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呢?
1、勞動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就上述事項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2、在企業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下,除了上述方式外,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二、公司不發工資的法律責任
根據上述的勞動法規定看來,如果公司無故克扣和拖欠工資,不僅需要進行經濟賠償,還有可能承擔對勞動者民事賠償責任,違反法律規定的成本還是相當高的。
三、具體措施
1、收集、保留證據,依托勞動執法部門解決如何收集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可以看上一篇《沒有勞動合同別擔心,收集這些東西可證明勞動關系》,里面有非常詳細的介紹。
(1)以證據為基礎,收集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然后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該用人單位,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這項服務是免費的),依據仲裁的結果,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通過法院的判決,強制公司支付工資。向法院提起起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除此以外,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一、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后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擴展資料
一、拖欠工資的概念
無故拖欠工資,是無故拖欠工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超過《**省工資支付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雙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采取綁架或者威脅之類的手段。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于“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不包括: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二、拖欠工資的法律后果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時,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期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無故拖欠工資
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解決方法:
可以去你的單位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仲裁會裁決你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資,你并可以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的,要從一個月開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個月雙倍工資。超 過一年未予簽訂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單位這種情況要支付你的每個月雙倍工資,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單位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
要仲裁的話,你必須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你可以要求你的單位出示你們的工資條或者花名冊等等(法律規定,單位有義務出示,負責要承擔不利責任),也可以請你的工友們做你的證人來提高證人證言。也可以出示你在工作時的文書、文件、工牌、工裝等等來證明。
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里的工資數額。
擴展資料: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賠償金是要分情況計算的。如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不支付工資,則要加發工資報酬25%的賠償金;如果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限期內仍不支付工資,則要按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參考資料:中央人民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勞動者如果被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工資后,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用人單位克扣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這種違法行為。
2、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4、《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六條
兼職拖欠工資不給,可以撥打12333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可以持相關的證據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有欠條可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擴展資料:
在校大學生符合就業年齡,具備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他們提供了勞動,理應得到報酬。學生身份并不應成為他們維權的限制。”孫律師認為,當大學生遇到打工糾紛時,勞動監察機構應負起責任,向用人單位了解情況。
“如果無法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將導致大學生無法維權,相關部門應該進一步完善職責,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利。“
在校大學生確實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時間長,成本高。”孫律師建議走法律援助的途徑,并提供相應的證據。
對于即將到來的暑假,孫律師提醒有打工計劃的大學生警惕騙局,注意維權。一方面,不要輕信預收押金、介紹費的中介,以及一些要收保證金的公司。另一方面,還要爭取簽訂合同。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學生需做好取證工作。
遇到問題后,不管在法院還是在勞動仲裁階段,都需要相應的證據。包括工作證、工作照片,與用人單位溝通過程也要保留證據,最好是直接通過實名制手機聯系。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閩江學院21名學生兼職工資遭拖欠 維權困難
兼職被拖欠工資應該維權。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除了有兩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延期支付工資外,其它情況都屬于無故拖欠工資:第一種是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第二種情況是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天。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且支付令能夠送達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勞動者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通知其是否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支付令。用人單位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用人單位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企業目前無力還清欠款,法院會啟動評估拍賣程序,通過變賣企業的財產來償還員工工資。此外,根據新勞動法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在做兼職前,要先了解該城市的最低日工資標準,對于公司也要有所選擇,最好選信譽較高的。建議大學生可以先去工商局查看企業的相關資料,如營業執照。
雖然是兼職,但也盡量簽訂勞動合同。兼職過程中保留可以證明用工事實的證據,例如工作記錄等。一旦遇到侵權行為,不要畏懼,拿出證據去勞動部門討回公道。同時,也要小心非法中介用實習為名騙取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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