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兩年,已到期。公司不給續簽。應該怎么賠償。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是否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注意看是勞動者不續簽還是用人單位不續簽及雙方不續簽的理由。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ǘ┯萌藛挝怀醮螌嵭袆趧雍贤贫然蛘邍衅髽I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ㄈ┻B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你們雙方都沒有違約問題的存在,到期以后,雙方都有繼續續簽合同,或者是不續簽合同的權利。公司不給你續簽合同,人家有這個權利,沒有必要給你賠償什么。祝順!
先賠償兩個月工資作為失業賠償金,然后按照合同賠償你每月300元。
公司不給續簽勞動合同,要給予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還有就是應該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你,或者額外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就是代通知金。
請問您說的是勞動合同么?如果是的話,那么在勞動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在此單位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前兩年沒簽勞動合同,后來續簽了一年,現在合同快到期了,可以申請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由此可知,當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主動不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時,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三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可以拒簽,要求支付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46、47條
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在一個單位工作四年半,前兩年半沒有簽合同,但是上了保險,后兩年簽訂合同,現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簽,應該補償幾個月工資?rn單位意見是根據新勞動法和什么97條規定,補償2個月工資。rn但是我認為應該補償四個半月工資,還有人說合同到期接觸合同只需要補償一個月即可,請高手指點,因為如果確實為四個半月,我將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從實際用工之日,也就是第一次到單位工作之日開始,計算至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之日。至于中間簽過幾次合同,沒有影響。
在一個單位工作四年半,如果單位是合法地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5個月的工資。工資按照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平均工資計算。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從實際用工之日,也就是第一次到單位工作之日開始,計算至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之日。至于中間簽過幾次合同,沒有影響。
在一個單位工作四年半,如果單位是合法地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5個月的工資。工資按照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其中,如果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14條的規定,可以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簽一般情況下,無經濟補償金。除非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勞動合同待遇降低為由拒簽,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ㄒ唬﹦趧诱咭勒毡痉ǖ谌藯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ǘ┯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谌鶙l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ㄈ┯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畻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ㄎ澹┏萌藛挝痪S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ㄆ撸┓?、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合同,是否有賠償金?
我在一家貿易公司從事工作已經有5年余,從04年4月入職,現在09年11月通知從明年 1月1日起終止跟我續簽合同。這5年期間,是每年年底續簽一份為期1年的合同。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這樣終止的話,我是否得到經濟賠償金,或者其他的金錢方面的補償呢?如果我同意終止或者不同意終止,是否有區別呢?在這期間,我的月平均工資大概在5000元左右,如果有金錢補償,請幫我計算一下大概會有多少呢?謝謝勞動合同到期你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由于單位沒有為你繳納社保屬于違法,你應當趁勞動合同尚未到期之前向單位提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按照你從拿到畢業證后到現在為止的期間的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窗凑談趧雍贤s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ㄈ┪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就你情況而言,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有權選擇是否跟你續約,你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所以你可以得到的經濟補償金為10000元(按你提供的數據計算)。
用人單位提高或維持原勞動合同待遇要求續簽,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除此以外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你同不同意都一樣 沒有區別
補償金從08年開始計算 一年給一個月工資 共兩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但不能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3倍
所以通常情況下,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拒絕繼續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該向勞動者及時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期滿后,除公司在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基礎上維持或者提高條件續簽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續簽的情形外,用公司均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期滿后,員工與公司雙方均同意終止固定期限的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來源:恩平律師
在公司工作8年 公司是每兩年簽一次合同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在續簽合同 可以要求賠償嗎
你這種情況屬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公司不續簽合同的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你可以跟公司協商要么留在公司繼續干,要么補償你八個月的工資。
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于你經濟補償,因為在勞動法里有規定,如果公司不履行,你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是單位原因讓你離開,肯定是有補償的。
要是自己原因,是沒有的
是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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