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入職收500押金,離職沒退算違法嗎
離職后不給你退嗎?不是說的退嗎?
反正我的也是沒退,反正銀行流水是有顯示中國人壽扣的錢
在中國人壽準備入職,但是現在需要我交押金,這個不符合法律法規,靠譜嗎?
違法。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沒有規定,交押金行為違反勞動法。
入職中國人壽,需要交押金嗎這是合法嗎
不合法,您可以向人社局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任何一家公司沒有權利收取押金。中國人壽就是利用員工的錢拿去做投資,而且不用支付利息,懂嗎?一個人500塊甚至1000塊,一個市上萬個業務員,自己算多少錢,拿去不用支付利息,多好啊。變相集資手段,打著國有企業的名字,實際服務很差,特別是內勤服務很差,不過電話客服服務很好。純手工,cydbfx
進保險公司交押金是保監規定,退司時全部退還
沒有。不需要保證金。
1、保監會從來沒有交保證金一說
以往保監會要求過從業資格考試。所以有的保險公司收考試費。現在這一項也取消了。
2、從業交保證金不符合《勞動法》規定
《勞動法》從沒規定過入職要先給單位交保證金。
有些用人單位收這個錢沒有法律依據。甚至還有騙子冒充公司人員收取保證金斂財。
保險公司是有法律保護的行業,不做為法的事
入職需交押金是不是違反勞動法
今天我去一家上點檔次的酒店應聘,通過了應聘后,酒店負責人告訴我需提供擔保,我因為是應聘的倉管,這可以理解,然后他還說需交300元押金,我有些不明白,但他說這是公司規定,并說有三天初試期,如果自己走或被解雇就沒工資,如果三天后能留下來的話就會把這三天算在工資內,我問可不可以三天后再提供押金與擔保書,負傷人說不可以,必須先辦入職手續才可以上崗,這是規定,我無語,這家酒店常年在招人,不知道為何會要收取押金,這是不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我該如何才能既不影響正常入職又可以不交押金呢,還是直接拒絕再向勞動部門投訴呢,如果是違反了勞動法的話該如何向勞動部門投訴并向什么樣的部門去投訴呢?rn 我是江西省宜春市人。違法,《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召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像勞動者收取財物”
你好!
首先,企業招聘工人收取押金是違法的。
其次,你最好不要直接拒絕,應當用單位的名義或匿名舉報,看看勞動部門怎么處理。
最后,你舉報應當向宜春勞動局的勞動監察支隊舉報,他們是專門查處違法行為的。
是違法。但是僅僅是300押金,你如果真想要這個工作就忍忍吧。勞動者還是弱勢的。
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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