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務簽的合同,也是勞動合同嗎
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務簽的合同,也是勞動合同嗎rnrn還是叫勞務合同?怎么區分? 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務簽的合同屬于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公司和被勞務派遣的勞動者間屬于勞動關系,簽訂的合同屬于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動派遣公司與勞動者之間建立的是勞動合同關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所簽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勞動合同》,但合同內容除了《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內容外,還要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單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是三方的合同,勞動者,單位和中介公司,勞動者是與中介公司簽的合同,然后中介公司把勞動者派遣到用人單位,在待遇上區別是很大的,假如單位有很多福利待遇的話,勞務派遣是沒有的或者很少,因為你不屬于單位的職工(你是和中介公司簽的合同),如果出現勞務糾紛的話也跟麻煩的,因為這是三方的,牽扯到中介公司,我以前就是簽的這種合同,待遇和正式職工差了將近三倍,后來辭職了,過程是相當的墨跡,最后奉勸你一句,如果有其他出路的話盡量不要簽勞務派遣的合同,千萬不要聽他們說的屁話,都是騙人的,最起碼目前我認識的人簽勞務派遣合同的都不行
請問我同時在單位簽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怎么辦?
勞動者同時在單位簽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是不合法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屬于勞務關系,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用人單位只能承擔一種角色,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同時簽訂兩種合同,那么勞動者完全沒有自主權,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調整勞動者的崗位或者派遣勞動者到其他單位上班。
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去掉其中一份合同,清晰地表述雙方的用工性質。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和單位簽的勞動合同但是以勞務公司的名義
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務簽的合同屬于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公司和被勞務派遣的勞動者間屬于勞動關系,簽訂的合同屬于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動者進入單位上班,但簽訂合同是勞務派遣合同的,那么勞動者人事關系是在勞務派遣公司。
已經簽署勞動合同,但是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
我在順豐工作,我跟順豐之間簽訂的是杰艾的勞務派遣合同。但是我現在生病了,不是工傷,就只是生病了,但是沒有失去繼續工作的能力,只是可能不能繼續從事當前崗位的工作,需要調崗,而順豐目前不缺倉管,我想知道此時順豐是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的吧!!求解!勞動派遣公司與勞動者之間建立的是勞動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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