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的問題
你好,我們之前在一家公司內工作半年都沒簽合同,之后公司想逼走我們,很多同事被炒了,而且是今天通知明天給他走人。手段太過分,后來我們申請仲裁。我想問以下幾個問題 :一,2011年1月20日在仲裁立案,幾號可以開庭呢,過年這段時間怎么算。二,法院會不會受理仲裁關于拖欠工資,沒簽定勞動合同和沒交社保的案子。三,如果法院駁回公司上訴請求后,那仲裁判決怎么用,是拿去法院強制執行么?那不是有規定15天后不上訴就算判決生效么?如果駁回超過15天后,怎么辦。四,大該多久能拿到錢,我們都是外來人員,沒有依靠,都沒有錢回去過年,所以我們才告他的。1、開庭至少是在一個月以后,應為中間還有許多程序要走,過年的時間是節假日,期限延至過年后。2、法院不會受理仲裁案件,你已經申請了仲裁,就只能仲裁,法院是不會受理的。3、由法院強制執行4、這要看仲裁庭怎么判
你好,
1。你申請的是勞動爭議仲裁,我們國家勞動爭議是仲裁前置的,就是沒有仲裁前法院原則上是不受理的。
2。具體仲裁庭開庭的日子,你可以在仲裁委員會處了解到。
3。生效的仲裁裁決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
開庭日期沒有具體規定,但仲裁委應在60日內作出仲裁裁決;拖欠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及未繳納社保都屬于勞動糾紛,先向仲裁委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生效仲裁裁決到法院申請執行。
關于仲裁的問題?
發生經濟往來的雙方簽訂有仲裁協議,后來雙方合同中止宣布無效,那么以前的仲裁協議還有效? rn具體事怎么回事?合同中的仲裁約定不悔因為合同的無效而無效的,該仲裁約定仍然是有效的。
該仲裁協議中關于仲裁的條款依然有效
關于經濟糾紛的問題!
08年4月份,一同事分別向我們4個同事借了合計1350元,7月份立下借據(沒注明歸還日期),但是如今都無歸還的意思,幾次找都以沒錢為理由,請問這樣我們要怎么才能用法律的手段來要回我們的錢,我們都是在外打工的,這些錢對我們來說還是很需要的,有知道的朋友幫忙解決下請不請律師并不重要,證據充足法律關系清晰就不用請,(請律師要律師費,花不來),只要帶上借條(證據)到法院立案庭申請立案,填寫起訴狀,將被告人的性姓名,聯系地址,起訴原因,事實與理由,訴訟請求,填寫清楚,并將起訴狀和借條復印3份交給立案庭的辦事員,辦事員開一張交費單到指定的地方交費后,將發票回執給辦事員只后回家等待通知即可。
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四個人聯合起來,如果不還要利息。不到萬不得已不要打官司!
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包括中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
經濟仲裁
我裝修時裝飾公司給我造成了損失,經反復協商及投訴無結果,現準備仲裁,經了解我應該打經濟仲裁,哪位高人給與指教,青島市市南區的經濟仲裁委在哪里?仲裁費是按仲裁額的百分之幾收?應該敗訴方付嗎?打仲裁需要多長時間?先謝了! 針對你的補充問題:
我很遺憾地告訴你,剛才我回答了一大堆,突然死機回答全部丟失,我都要哭了,現在我已經沒有力氣再細細回答你了.簡要回答(看在我這辛苦的份上能否追加幾分,5分也好啊...哭)
一.如果你們有仲裁協議,就去你們約定的機構仲裁.你們之間的糾紛是否將其提交仲裁、交給誰仲裁、仲裁庭人員如何組成等等都由你們在自愿的基礎上協商決定。如無法達成協議,就不能提交仲裁。
不過,一旦申請了仲裁,仲裁裁決就是終局性的,你不能就這個事情再起訴.這是我國一般的商事仲裁里"或裁或審"制度的規定.你如果將來對裁決結果不滿意,只能請求法院認定仲裁協議無效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這兩個結果一般很難實現的.(具體的建議你自己找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看看)
二.當然,仲裁不是可怕的不可改變的,因為裁決的作出會充分協調你們雙方意見,仲裁庭一般都會盡量協調雙方利益使雙方都滿意.而在法院,你們雙方協商的余地小很多.這也是很多人愿意選擇仲裁的原因.
三.你們也可以不仲裁直接起訴.
仲裁法第十六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
(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三)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第十八條 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青島有哪些仲裁機構不清楚
不過前提是對方要同意仲裁,你們要能夠達成仲裁協議.否則你只能起訴
仲裁費是由仲裁雙方約定的,我在這里說了不算,你得和對方約定.
仲裁時間也無法確切回答你,因為仲裁不像訴訟,每個仲裁機構有不同的仲裁規則,而且這個期限是你們雙方可以約定的
建議你不要仲裁,直接起訴,因為你們協商無果,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向你所在區法院起訴.如果你的對方愿意仲裁,那就一起去找個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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