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會有什么后果呢?
勞動合同不簽會怎么樣
不簽訂勞動合同屬于違法,用人單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勞動者的權利無法得到保證。
勞動合同不簽會怎么樣?如果公司和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雙方沒有個約束。公司也不一定給你交社保。公司可以隨時開除你沒有補償。你也可以隨時不干。也不賠償公司。
在工廠里打工一定要簽勞動合同嗎?如果不簽合同,后果會是怎么樣?
企業招錄員工后,在正式用工之后又不積極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員工以勞動合同保障勞動權益,那么企業的行為其實屬于損害員工的利益。那么,企業不與員工簽勞動合同要承擔什么后果?1、雙倍工資的懲罰。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3、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4、被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被迫與勞動者簽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利益將造成較大影響。5、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對新招用員工就難以約定試用期,直接招用,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6、難以保護商業秘密。每個企業或多或少有商業秘密,不簽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增加條款,很難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您好,不簽勞動合同是不可以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辭退。
1、入職一個月后不簽勞動合同,員工提出仲裁,公司要賠雙倍工資給員工;
如果公司能證明是員工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賠。
要,否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有些勞務糾紛得不到合法的解決
人家可以隨時開除你,不發你工資你也沒處喊冤去。
不簽定勞動合同會怎么樣?
我親戚在一個事業單位上班5年了,單位既沒有買養老保險,也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我想知道,他該怎么辦?用人單位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超過1月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雙倍工資。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性。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其實這對你親戚是有好處得,這就說明你親戚已經與單位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只要你親戚不犯重大錯誤就是單位得終身員工了。
這是勞動合同法明確得法律規定“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事業單位一般不用簽定合同的如果他是正式工 就好象國家公務員不必簽定合同一樣
2、如果是合同工那沒有簽定合同就有一些問題 比如如果有工傷那你怎么能證明他是這個單位的人呢
3、現在情況下如果你親戚是合同工最好簽定合同
1、勞動者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話,最損失的一點就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這關系到勞動者是否“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問題,即養老保險跟醫療保險這兩種最貼近勞動者需求的險種。
2、用人單位拒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自08年2月起,每月二倍的工資報酬。如果自08年1月起一年內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滿一年則視為雙方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但最好就是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比較好,不然勞動者須適時地掌握一些能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以此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他應該簽 否則 到最后有什么事發生 就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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