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辭退該要多少賠償金
公司沒有提前通知我,直接讓我離職,我沒有違反規定,我簽的三年合同現在工作不到一年,公司是不是應該賠償我正常兩個月的工資加上沒提前一個月通知我的工資,還有就是是按合同上一個月的 還是按轉正后一個月的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您好!如果公司沒有正當理由而違法解除與您的勞動合同,則應該按照工作年限支付您賠償金——如果您工作滿六個月未滿一年,您能得到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而非補償);如果未滿六個月,您能得到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在這種情況下,您不能同時獲得沒提前一個月通知您的工資。
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而支付一個月工資與您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但是,在這些情形下,您不能再要求賠償。
希望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你好,我是沒簽合同,只有協議書,現在被公司解除辭退,該怎么陪,只有三個伴月
勞動合同沒到期公司無故辭退我!我應該得到什么樣的賠償. .
我在公司做了4年零4個月,請問我被公司無故辭退!我應該得到什么樣的賠償. .一:公司不會無故辭退,你看看有沒有一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
(可能公司實際不是這種情況,但是他是以以下某種情況為借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種情況
(以下也是公司常用的借口,尤其第三條,解釋彈性太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重點是搞清楚,是由于誰的問題導致你不得不離廠。
以下就是關于賠償問題,簡單點說
一:由于勞動者原因被辭退,不予補償。
二:由于公司原因,勞動者依法辭職,或者雙方協商一致于合同期滿前自愿解除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可獲得1:保險差額公司應該繳納的和其實際為你繳納的各種保險費用(很多公司在這上面做文章);2: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補償標準和辦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注意,不是所謂的基本工資而是各項補貼福利的綜合,也就是你一個月拿到手的現金數額,很多公司基本工資很低,其他的分成很多紛繁復雜的補貼,一是少繳稅,二是出了問題好糊弄勞動者)
起碼4.5個月工資的工齡補償,或這個補償的2倍,即9個月工資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可以據理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向當地勞動局申訴,要求仲裁。
無故終止勞動合同,應支付按經濟補償金的2倍標準作為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應該支付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工資為300%
可以
如果真是無故辭退你的話,按規定應該要補你4個月工資.但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可以找你公司協商,協商無法達成共識時去當地相關部門咨詢下.
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告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得到支持的話,可以獲得雙倍經濟補償金.一般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根據你在這個公司的連續工齡計算的.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算一年,不滿六個月給半個月工資.這個是新法(08年1月1日生效)規定.至于08年前的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要根據你所在地的地方法規確定.
假設從08年1月1日到現在為止你的連續工齡是1年零四個月,那么經濟補償金就是1個半月工資,雙倍當然就是3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未到期被辭退怎么賠償
一、勞動合同未到期被辭退怎么賠償
1、經勞動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勞動者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補償金。
2、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除名、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因此,勞動合同雖由企業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擔心。
3、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被辭退經濟補償金怎么算
員工被公司辭退到底應該獲得多少經濟補償一直是廣大人事部門和勞動者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這時到底應該考慮多少情況,來最終得出員工的補償呢?本文就該案例作個詳盡的解釋:
1、經濟補償金部分
員工被公司辭退,在勞動法上是屬于單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雖然是屬于合同期滿未續簽合同的情況,但是如果解除勞動關系同樣應該有經濟補償金,其原因勞動法苑網曾經專文敘述,需要了解者可以點擊查看合同到期沒續簽繼續工作是什么關系?
根據一九九四年勞動部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從上面敘述中可得知,他在該單位共工作了2年10個月,如果根據勞動部的這個規定,應該給予2個月工資作為補償。如果是由上海管轄的話,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五條:“……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這樣的話就可以獲得3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2、如何計算經濟補償金中的工資
就上海的情況來說,《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五條中對此作了詳細規定:“……工資收入按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勞動者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如果該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未滿十二個月的,僅計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資即可。
勞動法主要是保護勞動者的,但是如果自己合法的權力被用人單位侵犯,自己不進行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是舉報,那么國家也是不會處理的。所以首先大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只要自己合法的權力受到威脅,就可以用法律武器來維護。
延伸閱讀:
勞動法辭退員工規定有哪些
員工在試用期辭退有工資嗎
最新勞動法辭退補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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