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醫院事業單位編制,簽了3年合同,現合同到期,想辭職調到,但是單位以崗位缺人為借口,不同意我調動工
我是醫院事業單位編制,簽了3年合同,現合同到期,想辭職調到,但是單位以崗位缺人為借口,不同意我調動工作,我在單位只是普通職工,不是中層干部,我擔心單位扣留我的檔案,不給執業醫師注冊變更。另因為我當初沒有享受福利分房,按國家規定,在我購房時單位補償我9萬元購房補助,不知道這些該怎么辦,請求高人指點,誠謝!首先你先要換位思考一下 如果單位要開除你 你會想得通嗎?你是有編制的 單位不能隨意開除你 但是你沒有特殊條件單位也不能讓你走 醫院會缺人嗎?想進醫院的人多了去了 那都只是借口 醫院憑這借口認定你不走 你就別想走 事業單位不容易進也不容易出 這都是相互的 既然你不打算干了 就要先做好準備 事事都要想全面 國家編制不是你想的那么簡單 編制就是說國家和單位要對你負責 但是你也要對得起國家和單位對你的栽培
找律師。。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不同意調動怎么辦
不同意調動,那就找單位負責人談談,溝通溝通。
同一縣內事業單位人員想工作調動,接受單位和原單位都已同意,但人社局以沒有調動政策為由,不辦理。怎么辦
拿政策說事兒就是刁難的官腔,對于這種事有三種辦法。一是多跑,放低姿態求人家。二是送禮走關系。三是找更大的領導幫忙。
我是公立醫院合同未滿正式在編員工,想調動工作,已找到新單位,請問合理人事調動手續是怎樣?
我是公立醫院正式在編的一名醫生,想調動單位,但合同未滿須賠償違約金,現找到新單位,但新單位在編制不能完全落實的情況下,要求我提供現單位調動同意證明和正式在編證明,說是只有提供了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執業醫師證和單位同意調動證明才能去當地衛生局提出事業單位增加人員的編制,這個單位的要求是否是調動正常手續?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正常手續是什么?請醫院人事科同仁幫忙回答,萬分感謝!本人在北京,調動手續希望是北京的相關程序。應該是合理的增編手續
不過未必能申請下來
主要是將自己的檔案給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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