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當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我是一名廚師,已經在這家日本料理店工作了快四年了,從今年1月份新勞動法實施后店里就承諾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并為我上保險(五險一金),可是到現在沒有和我簽訂任何勞動合同,而且也一直都沒有為我上保險。中間曾讓我提交了上保險用的材料--就失業證和存檔手冊。(因為我這些年一直是自己上保險的。)然后就讓我等消息,一等就等了半年多了,也一直沒有再提保險的事情,在此期間我曾經多次問及保險事宜,均被已再等等之類的借口答復。最近剛剛得知由于我們店的土地被征用,所以店可能在8月中旬就要停止營業了,我想問一下我應該如何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勞動仲裁,是否會得到支持,我都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如果在此日期前我自動離職的話,我這期間的保險金是否能要回來?rnrn由于我上班的地方是一家日本料理店,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日本人,他過段時間就要回國了,如果他不在中國的期間我提起勞動仲裁的話,會不會有什么影響?rnrn謝謝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首先,用人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行為。用人單位是外資企業的不影響勞動仲裁的進行。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者工資的雙倍進行賠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補繳社會保險,并給予賠償。
最后,如果你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提供你個人的身份證明和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例如你的工作證,工資單的資料。
我該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我是05年6.1進單位的,因是親戚關系,沒有簽合同,只是口頭把工資講了一下,發工資也沒有工資條什么的!也沒有任何的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3倍工資和任何的社會保險!最近才拿到08年往后的工資單!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08年起不簽合同第二月起要給員工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雙倍工資。
工作日150%加班費,休息日(周六日)200|%加班費,法定節假日300%加班費,以你基本工資為基數。
申請勞動仲裁程序
1、你需到工商局查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單位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信息資料(一張紙,一元錢),并加蓋查詢章,用以證明該用人單位的身份。
2、證明在該公司上班的證據很多,比如廠牌、考勤記錄、工資卡和存折、人證、、、、等等,只要能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都行。
3、寫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寫上你的要求事項和事實理由(當地勞動部門都有樣板(實際辦案經驗,各地的模板都不一樣),一式兩份),加上你的身份證、打印的工商查詢登記資料、證據復印件(一式兩份)等交給勞動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會立案審理的。
4.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有問題可以給我留言,祝你順利。我的百度hi經常在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應該訂立勞動合同未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按約定工資的雙倍支付,既然你拿到工資單就有證據證明你們的勞動關系可以向單位領導反映也可以向仲裁部門反映一下!
我該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我是07年10月份到公司的,公司一直沒有跟我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來公司上班時有工作交接手續證明書,公司也一直沒有給我辦理三金。我想問下,如果我要申請勞動仲裁,是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另外,我該申請什么賠償呢?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我要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我在河南省南陽市一家洗浴中心上班想要辭職,辭職申請已經提前一個月上交了,(公司規定就是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可是公司不批壓了一個月工資,而我確實有事必須要辭職。 現在我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有公司胸卡、工裝、出入證。 請問我要怎樣才能追回我的工資?聽說了勞動仲裁,但是感覺勞動仲裁好麻煩,有沒有簡單電的辦法?比如打電話投訴。 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話,要怎樣做? 我完全不懂法律,求各位告訴耐心詳細解答一個。謝謝了。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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