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出離職后便消極怠工,領導應該怎么處理?
作為自己的員工,不管以后會去哪里,但是只要一天是自己的員工,那么自己對他都會嚴格的要求。當員工提出離職后便消極怠工,領導應該讓他恢復心態,回顧工作。
一、不管在哪里都應該認真工作
不管員工是因為什么原因離職,但是都應該站好最后一崗,只要他還在公司一天,還是自己的下屬,那么就應該好好地工作。作為領導看到員工消極怠工,會很親切的告訴對方好好工作,才會有好的收獲,希望對方好聚好散,只要才是負責任的人。出于相識一場,告訴對方不管是在哪里,都應該認真的面對工作,這樣的人走到哪里都是深受歡迎的。
二、付了工資就應該創造價值
工作是員工應該盡的義務,作為領導有資格要求員工恢復心態好好工作。離職是需要過程的,不是說完就可以走掉的,應該對自己的那份工作負責。對于他的離職還不一定批下來,希望他可以認真對待接下來的工作,有一個好的結果,這樣才能有一個好的交代。
三、美好的祝福員工
雖然員工離職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有走就有來,但是還是希望和自己共事一場的同事可以有好的未來。希望對方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可以發光,但是希望他可以處理好剩下的工作再完美的轉身,這樣也算是對公司最好的交代。
作為領導目光應該放長遠一點,但是如果有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一定要及時處理,這樣才會有好的結果。公司的發展離不開領導的決策,站在高度看問題應該從長遠的利益出發,這樣對于大家都是有一個好的交代。
這個時候領導應該及時的安排人完成這位員工的工作交接,減少對這位員工的依賴性,只要交接完成,就算這名員工消極怠工,也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
因為員工已經辭職了,根本就無心工作了,這也是正常的,如果他還想工作的話就不會離職了,領導可以批準他離職的要求。
領導應該告訴員工這么做是不對的,并且如果繼續這樣下去的話就要扣工資,所以員工就會改變這種想法。
應該要和這個員工好好談談,現在畢竟還沒有離職,應該要做好自己手頭工作,否則就讓他立馬走人。
合同中沒有約定薪資,我提出辭職后,領導不給工資怎么辦?
我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里只寫了“公司按期發放工資,具體工資按照員工的崗位工資為準”。當時我們約定的是崗位工資5000元,沒寫到合同里我也沒在意。rn rn現在還在試用期,我覺得單位發展不是很好,就提交了辭職申請,在申請中說做到這個月底就離職,那樣我就可以拿滿一個月的工資。但我交了辭職申請后,領導突然說我試用期表現不好,不接受我的辭職報告,反而要將我辭退,并要求我明天就收拾東西走人,這樣我的工資就只能結算到今天。雖然就拿不到多幾天的工資而已,但算下來如果多工作一周怎么也能多拿1000多塊錢,而且自己辭職和公司辭退是有區別的,總覺得心里不平衡。請問我主動辭職后單位還可以再適用辭退嗎?rn rn還有,由于勞動合同中沒有具體說月薪多少,那個領導就耍賴,說我們當時約定的月薪是3000元,只能把這3000元折算到我實際工作天數給我工資。我極為不滿,說如果不按當時約定的實際給我,我就申請勞動仲裁,領導就說反正合同里沒有具體的數字,你申請仲裁了也沒證據。請問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應有權益?如果他說你是試用期不合格辭退,拿就請他出示不合格的證據,如果他無法證明你的不合格而辭退,還有賠償金咧~~~另外,你領過工資沒,有工資條沒,這個也是你自己的證據哦,在入職的時候,有沒有簽職位說明書之類規范你的職位的文件?如果沒簽過,你在試用期內也沒違反合同約定的辭退條款,他就沒有證據證明你是試用期不合格,你完全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到時候就是需要由他來出示證據了,你操蝦米的心咧。
你好,可以參考你所在崗位的最低檔工資
應該申請仲裁,到時會按平均工資算的
我口頭上跟領導說辭職,后來又決定不辭職了,也沒有遞交辭職信,公司就把我辭退了,這種情況合理嗎?
上說辭職了,肯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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