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程序
有關勞務派遣制度,如果勞務派遣不合法,如何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因勞務派遣發生的爭議,應當以派遣單位為被告。
你好
建議你先自行調解 不行的話再通過訴訟程序或仲裁解決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程序
2015年11月初,我面試去一家物流公司做營銷職務一職。于2016年8月初離職,還沒有簽合同,也沒有給上保險,工資里也沒有補現金,我于2016年8月4日離職。公司現有的事物全權由現在的副總經理處理,老板一概不理。可是公司還欠我5-7月提成7484元,就一直賴不給我,說我如何補償他的損失,我百度過,他沒跟我簽合同 我隨時都可以離職的,況且還不給我上保險,又拖欠我提成工資,請問現在老板死活不給我欠款,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1月份到7月份半年多都沒有保險,也沒簽合同。rnrn我該如何走勞動仲裁的流程?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你好。一、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三、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四、對于仲裁申請書不規范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系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3.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4.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 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并送達當事人。
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6.經仲裁委批準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舉證,超過舉證期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一般勞動仲裁程序怎么走
1、勞動者自權益受損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提交勞動仲裁申請;2、仲裁委五日內審理并答復申請人的仲裁申請;3、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做出仲裁裁決。
勞動仲裁bai程序,我把他簡du單的歸納為:申請、受理、zhi開庭、調解、dao裁決5個程序。版1.申請。當事人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3.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后意見等環節。4.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會制作調解書。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勞動仲裁流抄程: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程序為,寫勞動仲裁申請書,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5646338收集證據去當地勞動仲裁委立案,等待開庭審理,然后是調解、裁決!
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企業勞動法咨詢可以HI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并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補繳社會保險等
3、屬于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提出書面離職后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你工資
4、收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工裝、工作證、工作牌、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費記錄等都可以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因為員工福利社保及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均屬于勞動仲裁范圍,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5646339可以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具體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 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五、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申請勞動仲裁如何走程序?
我自2012年8月31日進公司,試用期是一個月,勞動合同上面寫的上班時間是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月工資是20號前發。但是現在周一至周五上8小時,周六上班7小時,每月工資總是拖到25號過后才發。這樣我是否可以申請仲裁補回多上班的錢?需要什么材料證明?怎樣走程序?
2013年6月底,我因身體原因提出離職,部門主管已同意并簽批了辭職申請表,但是部門經理卻以我工作未完成為由拒簽辭職申請表(已寫好工作交接內容)。問部門主管簽批是否具有同等效力?現公司就我離職一事發出內部通告,通告內容無中生有,夸大其詞。已嚴重侮辱我的人格。我是否勞動仲裁?怎么走程序?謝謝!
勞動仲裁程序,我把他簡單的歸納為:申請、受理、開庭、調解、裁決5個程序。1.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3.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后意見等環節。4.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會制作調解書。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每周的工作時間為40小時,超過部分用人單位須支付加班費。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你可以持能證明你加班的證明,依法向勞動部門投訴。
如果你要辭職,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需要批準。
現在,你可以申請調解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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