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勞動仲裁的問題
08年3月-09年8月在職,一直沒簽合同,去年10月公司辦了居住證,“08年12月,公司開始給我買社保”但09年3月1日和我簽了個我不屬于公司的承諾書,3月1日后開始就是 自己全部交的社保。rnrn承諾書是:(我不屬于公司職員,是屬于外包,公司代買社保,將來離開公司不得找要公司經濟賠償> 我是計件工資的,rn有蓋章的工資條。社保卡和公司的居住證。rn問:1.我要申請勞動仲裁填表的時候要不要提到我的那個《承諾書》呢?rn2.還有交社保的證明是在哪里辦呢?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按正常來說,承諾書是無效的,你說的外包,就是說你是勞務派遣過來的,但事實上不是,因為勞務派遣得是一個勞務派遣公司,你和他們簽合同,事實上沒有吧?那只是公司為逃避責任讓你簽的,另外近一年半沒簽合同,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合同法》第14條有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的要求有法律保障,下一步就是準備好證據,就像你說的那些。到勞動仲裁。如果你的公司很有實力,你證據再足,恐怕也不行,因為官員很貪腐,他會和有實力的公司聯手欺壓弱者。看你公司那么黑,還得去仲裁試一下。但要多學一些法律條文。
祝你好運!
你要說明你們仲裁解決什么問題,爭議什么啊??完整一點人家都方便和你解答.
關于申請勞動仲裁的問題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4年,一直沒有保險和合同,如果我申請仲裁能有多少追回保險的機會,申請仲裁時間會不會很長,會不會很麻煩。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仲裁不代表結果,如果只是申請仲裁,單位可以幫你補,也可以不幫你補,只有法院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只是單位不給你補后,你起訴時的一個證明材料罷了.
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不包含保險,有關保險的問題應當在監察或者稽核部門立案,前提是確定你的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的確立在仲裁部門解決。如果確實存在勞動關系,是可以讓單位補繳保險的。勞動合同的事宜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相關條例維護自己的權益,建議先和單位協商解決。
申請勞動仲裁注意哪些問題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內容:
1、明確申請人、被申請人主體身份;
2、確定案件管轄地點及管轄級別;
3、必須在仲裁時效之內主張;
4、必須有相關證據材料;
5、仲裁請求必須合法、具體、全面。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二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一、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訴書
申訴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申訴書》,《申訴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訴人留存;
2、身份證明
申訴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訴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
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4、其他材料
申訴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訴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訴人應當提交。如被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訴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二、要確定所發生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以及可否直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得以解決
并不是每一個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與單位之間的關系都是勞動關系。所以,一個人在申訴之前一定要認清自己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到底是勞動關系、勞務關系,還是其他的民事關系。
1、勞動關系及事實勞動關系是合法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
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責任在于員工。員工要想獲得法律的保護,必須先證明此關系的存在。如果員工對此證明不力的話,將可能導致敗訴。
員工證明與被申訴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勞動關系的證據有:勞動合同,這是最有效的證據。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工資條、銀行工資卡記錄、休假條、交接單,工作證,工作服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養成保存這些東西的習慣。
2、勞務關系不受勞動法保護,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之間的區別對于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人來說是一個難題。當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向律師咨詢或者到勞動仲裁部門詢問是否立案的方式來確定。如果確定雙方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時就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存在勞務輸出或者輸入關系的話,一定要先區分清哪一種是勞動關系,哪一種是勞務關系。不可把勞務關系誤認為勞動關系。否則必將徒勞無功
(3)如果單位給你打有工資條,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節省時間。
如果單位給你打有工資條時,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單位支付該款項。雖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這屬于勞動爭議,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還是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的,并且如果不過訴訟時效的話,勝訴也不成問題。
可見,在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在申請仲裁時,第一步就是要把握好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并充分收集和掌握對自己有利的各項證據。只有把握好這一點,才能確定好救濟途徑,才能于仲裁之初不致犯錯,并為下一步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在法律規定的時間期限之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勞動爭議發生后,勞動者一定要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雖然這一規定不合理,但在勞動法沒有修改之前,申訴人還是要按照這一規定的要求執行的。超過六十日的話就會喪失實體權利。這樣的話,即使進入訴訟程序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四、申訴主體的確定
申請勞動仲裁時申訴主體的確定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為申訴人主體,二為被訴人主體。
申訴人主體如果是員工的話,則一定要注意用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當勞動合同上的名字與身份證上的不一致時,要在申請仲裁前到公安機關開一個證明,證明兩個名字是一個人,然后用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申請仲裁。否則可能會導致仲裁機關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之后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法申請執行的情況。
如果是單位作為申訴人的話,一定要注意用自己的全名,相關名字與公章及工商機關備案一定要一致。
還要注意的一項是無論是誰作為申訴人,被申訴人一定是與自己存在勞動關系的相對方。
五、正確確定申訴請求
申請勞動仲裁時如何確定申訴請求大有大學問
并不是所有的爭議都屬于勞動仲裁受理范圍的,也不是所有的仲裁請求都要能得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支持。比如住房公積金糾紛,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并不受理;社會保險爭議,目前北京的勞動仲裁機構也是不受理的。那么,申訴人在確定仲裁請求時,就應當知道這些情況。不過,就社會保險爭議糾紛而言,如果你在仲裁時沒有提出來,直接去法院訴訟的話,法院也是不受理的。
針對某些仲裁機構不受理,法院也不直接受理(比如檔案返還)的事項,如果在申請仲裁時沒有請求的話,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不會對該請求審理的。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在仲裁時堅持申訴,在仲裁完了之后,再去法院訴訟。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以不支持你的申訴請求,但無權剝奪你的請求權。
對于某些仲裁不受理,法院肯定也不受理的案件(比如社會保險案件,目前北京大多數法院并不受理),雖然得不到支持,但也不妨寫上,說不定哪一天就有了突破呢!雖然得不到支持,但這種吶喊也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一種貢獻,也算是法治建設的一種推動力量吧!
六、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目前,外地公司在北京開設辦事處、分公司的較多,而這些總公司在當地有往往較多社會關系和較大的影響,而且公司又考慮在北京所招聘的員工多為北京當地生活的員工,一旦發生爭議,這些員工去總公司所在地申請仲裁畢竟有很多的不便,這樣也可以無形中使很多員工自動放棄勞動仲裁。因此,大多數公司在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都會加上“當勞動爭議發生時,由總公司所在地進行管轄”之類的條款或者對此未作約定。
北京市仲裁機關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管轄地的話,則由管轄地的仲裁機關管轄;沒有約定的情況則不受理。但是北京市各級法院對于這種做法并不認同,他們認為,勞動爭議的管轄,以方便員工仲裁為第一原則,因此,他們基于這一原則,認定勞動合同中的管轄條款,屬于一種選擇性的條款,沒有強制性的約束力,員工可以遵守,也完全可以不遵守。這就在實際上形成了一種局面,即這類案件,仲裁機關可能不受理,但是法院肯定受理,兩者間出現了矛盾。
而很多員工是不可能知道這些情況的,所以在發生爭議時,總是心存疑惑,猶豫不定,很多時候會喪失仲裁的有效時機。因此,當發生類似糾紛時,員工應當大膽地從仲裁機關領取不予受理通知書,然后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進行訴訟即可。不用擔心公司的管轄權異議,也不必在意勞動合同中的類似條款。
在這一點上,南方的一些地方做得比較好,如浙江省已明確規定員工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北京應當向他們學習了。
七、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
1、位于本市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石景山、豐臺區的中央和市屬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1、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辦事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除了以上案件外,勞動爭議發生在哪個區就由哪個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另外,對于其它情形的管轄,我們作以下說明:
1、內資企業的仲裁受理機關為企業注冊地的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注意,這里是企業注冊地,而非企業實際經營地,因為在實際中,兩者的地方有時是不同的。
2、外資企業的仲裁受理機關,作為員工,可直接去市仲裁委員會申請即可。當然,這里還有一個是區批準成立的,還是市批準成立的問題,但是這一點對于員工來說,往往難以查對,因此,一旦與外資企業發生爭議后,就直接去市仲裁立案吧,讓單位來提出反證來證明這些,自己沒有必要為此舉證。
申請勞動仲裁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申請勞動仲裁應該注意哪些問題1.尋找適當“對象”——明確申請人、被申請人主體身份
勞動爭議仲裁必須明確雙方身份信息,即必須有適格的申請人、被申請人。一般情形下,勞動者只需拿出自己身份證復印件即能證明自己的申請人身份。對于被申請人的主體身份信息,若被申請人是合法注冊的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就需要通過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打印單位工商注冊信息。
2.尋找適當“地點”——確定案件管轄地點及管轄級別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這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勞動爭議案件管轄的最基本定位。勞動
申請勞動仲裁問題
我在南通市上班每個月工資都在4千多,我干了3年多了,上個月因為發的工資不滿意自動離職了。到這個月底就給我發了1500多工資,我認為公司發的不合理就申請勞動仲裁,我上個月上了23天班,加班44小時,我去公司問人事部告訴我生產部門規定自動離職員工按45一天發放。加班時間算作5天共28天,每天45元,加上基本工資500元,工齡工資45元,共發了1572元,我現在要申請勞動仲裁,要公司獎金按150元一天發放,加班費按18元一小時算。請問我還能向公司申請那些補償。越多越好。還有勞動仲裁打官司收不收費。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信息。
1 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
2 工資不論加班還是休假均按工資總額除以21.75計算每天工資,自己核算一下是否有休班請假,加班平日是日工資的150%,公休日為200%,法定日為300%,你算下給的對嗎,不是像你說的一刀切每小時多少,一般獎金不能主張數額,沒有法定必須給獎金,但公司有相關文件、制度可向仲裁遞交,提出相關主張,
3 關于其他補償,如保險是否全額,加班費是否按勞動法足額支付,有否簽訂勞動合同等不知你的情況,這里不好講。
你的情況先找單位的過錯好點,在單位有過錯的情況下你辭職是可以要經濟補償金的,比如單位沒簽合同,沒參加社保等等違法情況都可以,只要你工作了,就可以拿到工資,自動離職按45元計算要看單位的規定是什么,但加班費是要按比例加成算的,延長勞動時間的150%,休息日200%,法定節假日300%,加班按45一天算肯定低了,只要單位認可你的加班,你手上有相關證據的話是可以申請仲裁的。其他的可能也就沒有什么能要的了,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其中不含加班費。仲裁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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