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強行辭退,我能得到什么賠償
因公司主管刁難,與其發生爭執,后因主管與經理有親屬關系,自己被公司給強行開了。我是否有要求賠償的權利,我能得到什么賠償?希望了解的人給告訴下。急以下可以參考: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可以要求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其標準為:(1)08年以前參加工作的時間段,按經濟補償金標準支付150%賠償金;(2)08年后參加工作的,按經濟補償金的雙倍支付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一(08年后的賠償):(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5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綜上可知,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用人單位不得以法定事由之外的任何理由開除員工,否則要承擔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勞動者在被單位無故開除的時候,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法律依據二(08年前的賠償):(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97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2)《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10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員工嚴重違規被開除,有賠償金嗎
員工違反公司規定被開除,是沒有補償的。如果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公司可以開除員工,并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嚴重違紀被辭退,若是此紀律已經明確告知員工的,是不需要補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勸退員工在特定情況下合法,比如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
一、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主動表示不續簽原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于勞動者的過失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辭退員工的補償確定條件有哪些:
1、經濟補償金應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
2、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3、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被公司開除后,可以領到哪一筆錢?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補償金。在勞動法規的保護下,公司員工在沒有觸犯公司規定的前提下,無緣無故的被辭退的情況下,員工要求公司支付的未結算工資之外,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按照工作年限計算的。
被公司違法辭退了能拿到賠償嗎?
是這樣的,目前公司不景氣 怕哪一天把我辭退了 想問一下 我在公司工作兩年 第一沒簽任何勞動合同,第二工資之前都是發現金 最近微信 轉賬或者個人卡內轉賬 我工資6000以上 個人所得稅APP查不到繳稅,第三不給繳納社會保險,第四拖欠工資,好比12月份的工資 2月底才發。如果我這種情況被辭退了 我去申請勞動仲裁能拿到賠償嗎?還有種情況 如果公司搬遷 我不愿意去,公司說那你就離職吧,那這種情況我也可以要求賠償嗎?不給賠償也可以勞動仲裁嗎?謝謝如果公司違反法律規定而非法辭退職工,一般情況下職工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數額應根據勞動者的工齡、收入、以往的經濟狀況及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等因素而定,一般不少于一個月的工資。另外,如果職工認為公司的辭退行為對自己造成了其他損失,還可以在維權時要求相應的經濟賠償或者精神損害賠償。因此,職工在被公司違法辭退后,依法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要求公司支付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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