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廠名更換或被收購,并不能影響你們的勞動合同,你們的勞動合同連續計算,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你的勞動合同在新單位連續計算,同時應在新公司的勞動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認。 若公司不要你了,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1,公司若在深圳區域內搬遷,員工不去,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2,若公司搬遷到深圳之外,員工不去,是有經濟補償金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公司名稱和法人變更,員工一般沒有賠償。上述變動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仍然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才可以依法得到賠償金。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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