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多少天可以辭退
一般勞動者連續曠工三天,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具體期限由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決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務員曠工及其行政處理,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
(一)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的。
(三)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工作的。
曠工連續十五天以內或一年累計三十天以內的,不發年度獎金。
曠工連續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員工曠工的處理方法:
曠工會如何處理國家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一般就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是怎么樣的,一般對于無故的曠工可以給予扣除工資的處罰,同時曠工的時間比較久的話,那么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
曠工辭退的程序:
1、確定合法的辭退依據;
2、通知被辭退人員相關情況,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3、按離職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手續,結清工資;
4、給勞動者辦理社保停繳等手續,并在人事臺帳上進行備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
關于曠工幾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
至于曠工幾天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可以制定單位內部管理制度,根據情況自己制定。如果單位沒有員工手冊規定曠工幾天是嚴重違反單位制度,只是口頭告訴職工,是無效的。員工不需要遵守口頭的規定,只需遵守員工手冊的規定。
如果單位有規定曠工幾天是嚴重違法單位制度。《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即使是因嚴重違反制度而辭退員工,用人單位也應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如果只是口頭通知被辭退,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今天就給大家講講曠工相關的內容。
一、曠工的幾種情形
工作中,曠工就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職工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情況外,職工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出勤。通常是指無正當理由缺勤行為,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未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2、請假期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
3、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按時到安排的工作崗位工作的。
二、勞動法對曠工的處罰
《勞動法》中并沒對曠工處罰的具體標準,由用人單位在依法制定規章制度中規定處罰辦法。如因曠工造成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指出: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三、曠工工資怎么算?
法律明文規定了工資的計算方式,如果員工曠工不來工作,只能扣除其曠工那幾天的工資,不能扣除全部工資或雙倍工資。
也就是說,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則應當計算其工作時間的工資。
此外,用人單位在統計曠工天數時應扣除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嗎可以嗎?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不合法,這種觀點應該是目前實務中的主流觀點。
需特別注意的是,“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對于企業的法律風險,并不僅僅限于返還多扣的兩天工資那么簡單。
員工如果善于運用法律,企業可能面臨更大的風險,可能支付更多的money。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如果員工在公司按照“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的規定實際扣除了相應工資后,以公司存在克扣工資行為及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為由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公司將面臨著向員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法律風險。
四、曠工幾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曠工幾天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可以制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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