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最快最直接的解決辦法是向 勞動監察 大隊投訴,是合法,有效的途徑。 一、投訴 1、投訴的 法規 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條 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監察,適用本條例。 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 勞動合同 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 女職工 和 未成年工 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 工資 和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 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 社會保險 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2投訴的法律文書:勞動監察投訴書 投訴人:,性別,年月日生, 身份證 號:,住址,聯系電話:。 被投訴人:,(寫清被投訴單位/企業 營業執照 上的注冊名稱) 住所:被投訴單位/企業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聯系電話 主要負責人:聯系電話: 投 訴 事 項 (寫清楚投訴誰,要投訴的事情,投訴的要求。投訴事項應明確、具體。投訴要求有多項的以1、2、3···的方式注明。) 事 實 和 理 由 (寫明什么時間開始建立 勞動關系 、投訴事情發生的時間、經過、結果。投訴內容中有支付工資等要求的,列清數額及計算方法。) 此致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人: 年月日
法律客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于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
勞動者有權取得實際勞動期間的工資報酬,公司拒絕支付工資的行為違法。
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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