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怎么舉證
勞動仲裁舉證規則為誰主張誰舉證,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第七條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爭議的重大問題。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勞動仲裁舉證環節流程
1、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審查受理3、提出答辯 4、開庭審理5、結案。
(一)勞動仲裁辦案流程需要如下程序:一、立案: 1、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工作人員接到仲裁申訴書后進行審查:對申訴材料不齊備或有關情況不明確的申訴,指導申訴人予以補充; (1)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開不予受理通知書給申訴人; (2)符合受理條件的,填寫《立案審批表》報仲裁委員會審批。 2、仲裁委員會在七日內作出決定: (1)決定不予立案的,七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交申訴人。 (2)決定立案的,七日內向申訴人發出受理案件書面通知,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訴人。同時,在七日內按規定組成仲裁庭。 (3)對于30人以上的集體爭議案件或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立案與否在三日內作出決定。二、審理: 1、仲裁庭成員審閱申訴、答辯材料,調查、收集證據。 2、遇有需要勘驗或鑒定的問題,交由法定部門或委托有關部門勘驗或鑒定。并填寫中止審理審批表,由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審批。 3、仲裁庭于開庭四日前,將書面開庭通知送達當事人。 4、仲裁庭按《庭審規則》規定審理案件: (1)對仲裁庭難作結論或需提交仲裁委員會討論決定的疑難案件,宣布延期裁決,查明事實后交仲裁委員會討論決定。仲裁委員會的決定,仲裁庭必須服從。 (2)仲裁庭應以調解為主,在仲裁庭作出裁決前,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仲裁庭審查協議內容,如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應制作仲裁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3)仲裁庭作出裁決前,申訴人申請撤訴的,仲裁庭審查后決定撤訴是否成立。仲裁決定須在七日內完成。 (4)對從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內不能結案的案件,報仲裁委員批準后可適當延長,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對于請示待批,當事人因故不能參加仲裁活動,以及其他妨礙仲裁辦案進行的客觀情況,視為時效中止,并報仲裁委員會審查同意。 (5)仲裁庭作出裁決后,應制作仲裁裁決書,裁決書由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三、送達: 1、送達仲裁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蓋章。 2、仲裁文書送達后,仲裁庭應填寫結案審批表,經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結案。四、歸檔: 1、對于結案的仲裁案件,應將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規定分類裝訂成冊,立卷歸檔。 2、仲裁副卷除仲裁機構外,一律不準借調和查閱。 3、有關單位和個人如需摘抄正卷內材料的,需經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對需要借出的案卷要規定借閱期限,如期歸還。歸還時要嚴格檢查,確保案卷的完整。(二)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供的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并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當發生勞動糾紛時,大家不要慌張,要學會通過法律的方式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相信通過本文的講解,大家對于勞動法仲裁辦案流程有了初步的了解,以后遇到類似問題也不會手足無措。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所以是非常的重要的,小編建議您最好委托專業的律師幫助您進行仲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鐵嶺律師。
勞動仲裁加班怎么舉證
員工該對自己的加班可以從加班前、加班中、以及加班后三個時間點來進行舉證,只要找出相應的證據就可以。實際生活中,很多用人單位常常口頭通知勞動者加班,當發生加班費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常常面臨“口說無憑”的尷尬情形。
一、員工對于加班如何舉證? 對于加班事項的舉證,勞動者可以從加班前、加班中、加班后3個時間節點入手,搜集和保留證據: 一是加班前可以搜集的證據,比如單位領導用QQ通知加班,在內網上公布加班人員名單,單位張貼書面加班通知,寫有作息時間的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對其進行截屏、拍照或復制留存。 二是可以保留交接班記錄、領取材料記錄、工作流程記錄,加班時工作郵件或電話往來的一些記錄;注意對自己所做的工作內容進行記錄,將開會時間、地點、參加人數、會議內容記錄下來。 三是加班后,勞動者要爭取有同事出庭作證;要保留加班后向單位報銷出租車費及報銷理由的復印件,以及主張加班費時的錄音、qq聊天記錄等視聽材料。 加班費舉證首先是勞動者就加班事實的存在舉證 如果沒有這個證據那就需要要求單位提供考勤表什么的來證明了 如果考勤表什么的證明的是沒有加班,而勞動者又無其他證據證明加班事實,那就沒有什么辦法了。二、法規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規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加班費爭議中的舉證責任,適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原則。實踐中,基于保護勞動者的原因,通常會放寬或降低對勞動者舉證責任的要求,即只要勞動者提供的基本證據或者初步證據可以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就視為其舉證責任已經完成,轉由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實際加班情況負舉證責任。 現在有很多的勞動者在上訴自己的加班費的時候,因為相應的加班證據不足而敗訴,白白損失了盡力時間以及金錢,所以,大家在加班的時候可以為留下自己加班的證明做一些準備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在這方面做好相應的工作,不應該白白榨取勞動者的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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