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發放年終獎的話,那么,就需要按照新《稅法》進行納稅,這一部分年終獎歸為2019年綜合所得,具體的計稅方式為,減掉6萬元的免征額之后,多出部分再進行計稅。
如果你的收入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后,是需要納稅的。年終獎的納稅金額也是與個人的收入有著直接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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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扣稅標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對于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按“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該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只允許采用一次。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按照年終獎繳稅規定,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1600元時,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等于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乘以適用稅率減速算扣除數,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需要交稅。而且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二、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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