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后,被取消的退休待遇會恢復嗎?
會不會恢復退休待遇取決于你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方式和所判處的刑罰。比如說,你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自己沒實際繳納過養老保險,都是視同繳費年限,那么你犯罪了以后被開除了公職、黨籍、取消了退休待遇,那么你即使是出獄了以前享受的待遇,也是沒有辦法恢復的。要是你有實際繳費和視同繳費兩種情況的,那么可以保留實際繳費年限對應的退休待遇,前提是實際繳費年限必須超過15年。還有一種就是你全是自己繳納的保險,那出獄以后退休待遇是可以全部恢復的。
也就是說假如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老人”犯了法,被開除了公職那么他們的退休待遇會被取消;如果是“中人”的話他們視同繳費部分的繳費年限會被清零,只能享受實際繳費年限那部分的退休待遇了;“新人”和全部都是自己繳納保險的參保人的退休待遇是不會被取消的,只不過服刑期間是不能享受的,等出獄以后是會恢復的。
正常情況下,你的退休待遇是沒有了。出獄說明你之前是被判刑的,當你被判刑時,你的許多待遇也同時被取消了,如果你是重大刑事案件,你的政治權利也會被剝奪的,有的會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所以,退休待遇恢復也要看你犯法情況及被判刑年限,應該恢復的可能性不大。
我的一個鄰居,入獄前是個公務員,副處級干部,犯法住監三年,出來只拿了一張刑滿釋放證明,到當地公安部門補辦了身份證,其他的醫保是按居民醫保辦理,剩下原來的待遇統統沒有了,找誰都沒有人能辦理,到現在仍是個自由人而宜。
會恢復的,因為現在的退休金是跟據你工作期間所交的退休養老保險金來結算發放的,所以不會取消。
入獄出獄和退休待遇既無關,又相關,機具體獄情。
如出獄無單位另行通知,可以享受原退休待遇。如出獄前后單位決定取消或由法院判決單位執行,取消原退休待遇,則也是合法。沒有什么規定說必須恢復。注意到黨最近清查出的很多大鱷巨貪,入獄同時宣布取消其退休待遇或開除出工作單位,都是不可能出獄后就恢復原退休待遇的。
我來回答你:
如果判刑被收監了,換句話說就是上監獄去了,那么退休養老金就停止發放了,什么時候刑滿釋放,什么時候再恢復你的養老金發放。這個意思就是,你坐牢本身就是國家財政養你了,用不養再發你養老金了。
如果判緩刑,或者間外執行的,換句話說就是你雖判刑了但沒在監獄里生活,那就會照常發你退休金,但有可能不能參加養老金調整。
如果你的判刑中有取消養老待遇這一懲罰,那么你的養老金中的一些政策福利性補貼就取消了,你不再享受優待政策了,只剩下基本的養老金了。有人可能不知道這一項,最直白的舉個例子,就是那些貪官,被判刑后基本都有這一項懲罰,因為高官都有行政級別補貼等等[尬笑][尬笑][尬笑][尬笑],如果這一系列福利待遇取消后,他們也就是一般公務員水平了。[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打個比方,某人獲罪在監獄應服刑五年,但由于表現好并立功,被減刑二年提前釋放,那某人原享有的養老金發放,會因本人在三年實際服刑期,而失去三年養老金增資上調部分機會!所以依法治國,按法辦事,包括個人養老金發放。
問過一位獄警,犯人出來后,還有退休金,只是最少那種,犯人進去后家人有條件的還可以幫他續交,撂以前是沒有的,現在是人性化教育改造,犯人不到退休年齡自家按時交費就行了,以上也是道聽途說,去到社保局咨詢為準。
一個退休的老人了,不好好的去公園遛遛彎跳跳廣場舞,非要晚節不保做違法亂紀的事,給子女仕途也帶來不利,搞不搞養老錢都沒地領了,何苦呢……
所以有犯罪可能的人不要交社保。
延遲退休轉變為靈活退休,大家支持嗎?
如果能將延遲退休轉變為靈活退休,那一定是所有還沒退休人員共同的期待,我本人非常贊同支持靈活退休。
隨著我國老齡化的到來,社會養老成為一個大的社會難題,延遲退休是大勢所趨,這也成為了一個共識,但是我們能理解并不一定從內心支持這樣的決定。人是有思想的高級動物,我們每個人的需求和追求是不一樣的,并非每個人都想一直工作,有的人想早點退休安享晚年,不想讓自己步入老年還依舊朝九晚五的上班;也并非每個人就想早早的退休,有些人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想著為社會多做貢獻,不想早早退休無所事事。
比如現行政策女性工人身份50歲退休的政策確實比較寬松,生活中接觸到不少這樣的情況,在很多企業50歲的女職工其實并不想退休去跳廣場舞,但是不得不受年齡的限制要退休。女職工由于工作年限短,退休后的退休待遇可能不及在職期間的一半,在還年富力強不用帶孫子的年紀,大多數人還是想繼續做一番自己的事業。
我們單位有一個女職工,去年退休后,在家里無所事事,又找了一家保險公司,去做保險銷售,用她的話來說呆在家里會發霉,還不如去找個工作也算是鍛煉了。
但是相對于女職工來說,男職工比較悲催了,現行政策男職工六十歲退休,但是很多男職工到了六十歲退休,身體狀況已經令人堪憂,如果再繼續延長退休年齡,對男職工無疑來說是一種摧殘。
所以說如果“靈活”延遲退休,也就是說你可以根據自身的健康狀況和現有的經濟情況來選擇什么時候退休。如果身體狀態實在是跟不上了,可以稍早一些退休,不必要非要等到規定的退休年齡,同樣的道理,如果你覺得身體狀況還不錯也可以多干幾年時間,反正在家里面閑著也是閑著,倒不如緊跟社會去參與勞動充實生活。
當然政策制定可以考慮選擇提前退休的人員在退休工資待遇上減少一點,這樣讓職工有選擇的余地,而不是身體健康堪憂還硬撐著退休。
我們單位有一個男師傅,前幾年就覺得身體狀況不是很好,但是沒有到退休年齡,不得不繼續上班,他從事的工作是倒班性質,好不容易等到60歲退休了,40多年工齡的他退休工資很高,原本打算回家安享晚年,可是退休后不到三個月就不幸去世。
如果靈活退休的方式能實現,大家根據自身情況各取各需,比起延遲退休這樣讓人覺得有點冷冰冰的政策要溫暖太多,這樣的政策一定會成為能理解且一定被支持的決定。
大家說說,你們支持靈活退休嗎?歡迎留言。
(文章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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