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應該注意些什么
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其他。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有哪些注意事項?
勞動仲裁有下列注意事項: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要依法提供證據來證明;當事人要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及當事人應當在仲裁時效期間內,及時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仲裁需要請律師嗎和注意事項
一、申請勞動仲裁有必要請律師嗎 按現時法律規定,并沒有強制勞動仲裁必須請律師,請自行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聘請律師。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7條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二、勞動仲裁申請書中要寫清哪些內容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申請勞動仲裁有必要請律師嗎?申請勞動仲裁時想要更加輕松,或是能夠更好維護自己的權益,請個律師是很不錯的做法。申請勞動仲裁請律師,但不知道律師的收費或是怎么樣請個靠譜的律師時,都可以找上的律師幫助你,將給您提供最為專業的服務。
沒離職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
法律主觀: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注意事項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處理的勞動爭議,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須認真如期執行,逾期一方不履行調解書內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 法院 申請 強制執行 。 注意事項二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 勞動合同 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均可受理勞動爭議,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目前, 北京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位于城八區的中央所屬和市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以及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 辦事 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 注意事項三 申請 勞動仲裁 ,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到有管轄權限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注意事項四 申請勞動仲裁,須親自或書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應用藍黑或者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均須本人簽名并落有申請日期。 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2、勞動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 證人 姓名和依據。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注意事項五 勞動爭議立案后,當事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遞交有關材料,按時出庭,并對各自主張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事項六 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代理人為律師的,應當有 律師事務所 出具的證明和律師 執照 ,沒有上述證明和執照的,不能以律師身份參加仲裁活動。 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的,應當填寫《授權 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應當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當事人更換委托代理人、變更或解除委托代理人代理權限的,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說明變更情況。 遇到此類問題,請你認真閱讀以上內容。希望網小編為你提供的答案能夠解決你的問題。
法律客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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