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突然被解雇的,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二倍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但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shù)那疤崾怯萌藛挝坏慕夤托袨檫`法;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過錯導致被解雇,則不需要支付賠償,也無需補償。
法律客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突然辭退我如何應對,如下:
1、被公司無故辭退,去勞動局仲裁。
這是一個法治的時代,對公司員工的辭職也是有明文規(guī)定的,就是不管是什么性質的公司,在辭退員工的時候要提前一個月告知,還是用正式的書面形式通知,而且理由必須是正當理由。
公司不能毫無根據的辭退員工,如果你被公司這樣對待,不要在默默的承受了,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抵抗,首先不要慌忙,先去搜集證據,很多公司就是看到了員工的法律意識淡薄,就開始胡亂非為,無故的辭退員工。
不過大家一定要知道這是能夠反抗的,因為我們有法律這個武器,讓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害,才是最明智的。
2、被公司無故勸退時,不要簽辭職同意書。
現(xiàn)在的工作越來越難找,所以當領導的親戚要找工作的時候,就會產生辭退員工的想法,所以他們會找一些借口來辭退員工,但是又知道這是不對的,所以他們就用一種套路的形式,讓員工自己主動辭職,也就是采用勸退的方式。
這時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勸退”和“主動”的區(qū)別,勸退后主動簽合同的,公司這邊就不用賠償違約金,反之就得賠償,所以大家一定不要上當了,不要隨便的簽合同。
3、無理由不用過試用期,可以抓住其中的把柄。
試用期一般是在公司招聘的新員工身上才會用到,一般試用期是在3個月左右,但這期間試用期的薪資都是非常低的,所以就有不少公司,為了節(jié)約公司的運營成本,就會鉆空子搞套路,長期性的去招新人。
給他們設置一些考核體系,為的就是不讓他們轉正,可以說是一種變相的辭退員工,但是你也可以轉空子,這里面是可以抓住公司把柄的,只要你能夠抓住,那么公司就會給予你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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