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是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的,確實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是需要負責的,如果勞動者因工傷原因死亡的,是需要給予相應的死亡賠償金的。
工傷死亡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
工傷死亡一次性賠償20年,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死亡賠償金采納了系“繼承喪失說”,并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青壯年勞動者的工亡賠償數額一般乘以二十年,年齡大于六十歲時數額會按年減少。三種可獲賠償都要用當地的平均工資乘以月份數和年份數。各個地區經濟發展和人均收入不同,省市、工作種類也是影響賠償金數額的因素。補償金會一次性發放,對數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訴。
法律分析:工傷死亡賠償待遇計算方式如下: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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