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 基本養老金 。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于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干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法律客觀:江蘇2020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如下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73號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兩部批準,現就2020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一、調整對象和時間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二、調整辦法(一)普遍調整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4%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二)適當傾斜1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根據國家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三、資金來源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四、組織實施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問責,并作為撥付省級調劑補助資金的考量因素和核定地方管理性缺口的依據。
今年退休工資怎么漲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一、退休人員漲工資最新消息
《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建議的《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1.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2.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3.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4.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滑正前-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信清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二、退休人員漲工資注意事項
①上述計算方法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僅對參數作了修改(研究調整一下數據的相關關系和連續性,因為孤立的數據是沒有意義的)。
老年養老金的年齡補貼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齡補貼率可以用于調整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的關系及解決基本養老保險有無個人繳存的過渡性養老金問題)。勞動補貼率等于勞動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勞動退休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多少。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降低目前養老金水平,取1.4%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提高目前養老金水平。但是其結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適合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可以有效的控制養老金缺口的大小。
個人儲老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繳存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多少,個人賬戶儲存額是個人繳存部分,如同銀行儲蓄。由于個人繳存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后才有的,以前沒有的可以通過年齡補貼率進行調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例)為增加值。
公式中:65為老年年齡;76為人口預期壽命;12為一年十二個月。
②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小于計算值,按計算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大于計算值,按計算值+(原個人養老金數值-計算值)/2的數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作為目前狀況的一種“提低控清顫高”方法,長遠目的是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養老金與年齡和工齡有關;勞動退休金是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勞動退休金就多,參加社會勞動時間短,勞動退休金就少;個人儲老金是“多繳多得”,“少繳少得”。
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標準如下:
1、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均等分配調整
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進行分離、整合,將基本養老金改稱為叫“基本養老保險金”。調整過后,將全面覆蓋城鄉居民,以后不再是工資收入多的就可以多繳多得,而是變成了統一的標準。身份的級別不再影響退休工資的數額,對于長期勞動的人退休后采用勞動補貼的方式。
2、基本養老保險調整的原則
調整原則為: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3、調整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1)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 勞動退休金 個人儲老金;
(2)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3)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 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4、關于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解釋
(1)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參保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2)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準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后,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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